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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21日 星期四

    近日,石家庄启动新一轮保障房改革,将首次出售2385套公共保障房。这是从2003年石家庄市实施住房保障制度以来,最大的一次政策调整。
    将现行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即“四房”并轨,降低了保障房准入门槛。购买人须为本地城镇户籍并租住满三年,购买价格一般低于市场价,可一次性付款也可分期付款,住满5年且取得全部产权后可转让。
    “四房”并轨后,享受实物配租的保障对象,对于因经济状况、人员结构、婚姻状况等因素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原来住房保障条件但符合其他类型住房保障条件的,可申请保障类型转化,只涉及补贴标准的变化,所租住保障房不变,免除了保障家庭退房重新申请的麻烦。【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