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业主质疑物业费“虚高” “捆绑”收费不合理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4-09-19 16:17:00 责任编辑:孙婷

石家庄部分小区业主质疑物业费虚高 “捆绑”收费不合理

简筑家园小区业主必须凭门禁卡出入单元楼。

    受访者:

    罗辉 河北省住宅与房地产协会物业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

    陈海鹰 物业从业人员

    1、衡水赵先生咨询:小区物业采用停水断电的方式,催缴物业费,是否允许?

    答:水电等公司应该直接向最终用户收费,由于他们没有直接收费,才给了物业公司“捆绑收费”的机会。对于捆绑收费的情况,可以直接向水电等公司投诉,他们所委托的人,不能履行他们的委托协议,由水电公司追究物业的责任。

    欠费交钱无可非议,但是,好多不缴费的业主也有自己的具体情况,比如认为物业服务不到位等。这需要物业公司与业主及时沟通,并切实履行合同,提高服务质量,尽到应尽的义务,然后据实收取物业费,不能采取要挟的办法收费。

    作为业主也应当严格遵守合同,履行合同约定的交费义务,不能因为某一方面不称心就拒交全部的物业费,让物业公司难以为继,这实际上也是一种“捆绑不交费”行为。

    建议物业公司、业主多沟通协商,正确对待物业服务收费问题,都不要采取“捆绑”方式,公平处理物业服务纠纷,和谐共处。

    2、网友“烦恼的物业”咨询:我是做物业服务的,有些小区确实采取物业费等“捆绑”电梯卡收缴的方式,原因是一些业主拒交或拖欠物业费,对拒交物业费的业主有何办法?毕竟他们也是没有履行合同。

    答:《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

    对拒交物业费的业主,物业公司也可以停止服务的办法,但停止服务只能针对拒交物业费的业主,对于无法区别拒交物业费的公共服务不能停止。

    对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省会市民吴先生咨询:物业安装电梯刷卡系统,即便是处于安全考虑,是否也要经过业主同意?另外电梯卡收费有无标准?

    答:电梯刷卡系统的安装一般情况下是开发建设单位交房之前统一安装的,有一部分是小区运行过程中物业公司安装的。今年9月1日起实行的《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受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委托实行小区出入证(卡)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可按制作成本收取工本费,收费标准由当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未经多数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委托实行小区出入证(卡)管理的,不得收取出入证(卡)费。”(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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