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立足职能精准监督 多项举措扶贫护航

2016-09-05 17:14:41 来源:最高检网站 责任编辑:刘珊珊
今年以来,四川省攀枝花市检察机关在“精准扶贫”中加强“精准监督”,取得显著成效。该院精准打击刑事犯罪,一件刑事案件获全国“精品刑事抗诉案件”;精准惩防职务犯罪,查办惠农扶贫领域案件51件53人;精准开展法治扶贫,群策群力助推贫困村脱贫致富,在开展帮扶工作的同时积极进行普法宣传,西区、米易、盐边3区县检察院多次被评为全市挂包帮先进单位。

在烟叶收购现场开展普法宣传

今年以来,四川省攀枝花市检察机关在“精准扶贫”中加强“精准监督”,取得显著成效。该院精准打击刑事犯罪,一件刑事案件获全国“精品刑事抗诉案件”;精准惩防职务犯罪,查办惠农扶贫领域案件51件53人;精准开展法治扶贫,群策群力助推贫困村脱贫致富,在开展帮扶工作的同时积极进行普法宣传,西区、米易、盐边3区县检察院多次被评为全市挂包帮先进单位。

精准打击刑事犯罪:获全国“精品刑事抗诉案件”

主动明确扶贫定位,找准检察工作服务扶贫发展的切入点。在深入基层调研和总结的基础上,攀枝花市检察院多次召开专题党组会,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凝聚工作合力。党组班子一致认为,主动服从服务于“三农”工作和扶贫开发大局,检察机关的布局必须坚持领导带头、精准定位、着眼全局,坚决惩治侵犯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确保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在执行中不缩水不走样,让农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近年来,该院先后制定实施了《服务幸福攀枝花建设实施意见》《服务“两化互动、统筹城乡”发展战略工作方案》等规定,切实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稳定。针对攀枝花市转型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制定《加强和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为生态环境保护树立起司法屏障。并将“两法衔接”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和助推扶贫攻坚的重要举措,建成“两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机制,拓宽案件来源渠道,形成查办惠农扶贫领域犯罪的合力。

深入推进平安扶贫,严厉打击妨碍精准扶贫的各类刑事犯罪。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贫困地区社会公共安全和涉农惠民工程正常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加强与公安、法院的配合,依法严惩盗窃、抢劫、农产品诈骗、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其中批准逮捕15件21人,移送起诉40件75人。进一步健全农民工维权工作机制,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9件10人,依法帮助追讨工资387万余元。依法惩治破坏环境资源和生态保护的刑事犯罪55 件86人,努力构建生态领域司法屏障。2014年办理的黄某涉嫌污染环境案,成为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后四川省首例环境污染犯罪入刑案。2015年,由市院和仁和区检察院办理的攀西石墨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单位和被告人刘某等五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抗诉案,有力打击了非法占用农用地等违法犯罪行为,促进了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在今年开展的首次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抗诉案件”评选活动中该案是四川省唯一被最高检评选的“精品刑事抗诉案件”。

精准惩防职务犯罪:着力强化廉洁扶贫与预防扶贫

着力加强廉洁扶贫,依法查处惠农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以“集中惩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为抓手,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案件,严肃查办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和虚报冒领、贪污挪用、侵占私分惠农扶贫资金、专项补贴资金等民生领域的贪污贿赂案件,以及在扶贫攻坚行动中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作为不到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回应农民群众的反腐新期待。近三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查办惠农扶贫领域贪污贿赂案件51件53人,其中涉及征地拆迁31件31人,农村引水灌溉、公路工程建设12件14人,烟草收购案3件3人,贪污慈善基金、污染补偿款5件5人。查办渎职侵权犯罪12件12人。2015 年6月,东区检察院历时近一年时间成功查办辖区某村征地拆迁领域“小官巨贪”职务犯罪窝串案32件3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确保该村旧村改造、征地拆迁项目的顺利推进,受到广泛好评。

突出强化预防扶贫,加大精准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力度。重点围绕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高发、易发的部门和环节,积极有效开展精准预防,确保国家扶贫政策、扶贫资金落实到位。

全市检察机关针对征地拆迁、扶贫资金分配管理、扶贫工程项目等开展预防调查33次,形成专题报告11个,发出检察建议6份。市院撰写的《攀枝花市近年来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特点、原因分析和预防对策建议》被省院采用推广,东区检察院、米易县检察院撰写的《当前征地拆迁领域职务犯罪调查报告》受到区、县委高度重视。盐边县检察院与县扶贫局共同开展“6+6”扶贫帮扶专项资金预防工作,协助完善《盐边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形成以县为主体、乡村同步开展的三位一体预防跟踪机制。加强对市、县、乡、村四级承担扶贫项目单位、干部的预防宣传,结合今年换届工作需要,东区检察院、仁和区检察院分别编发《换届选举法律法规汇编手册》《农村基层干部预防职务犯罪手册》4200余本,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巡回宣讲和警示教育68次,受众12000余人。切实发挥派驻“第一书记”职能,市院和盐边县检察院派驻的“第一书记”入村开展预防宣讲21次,并利用村“两委”干部会议、村民代表大会等,向全体村民公开扶贫政策、项目、资金实施情况,实现扶贫政策资金信息从县区到乡镇、村社再到贫困户的全流程公开,确保基层干部群众对扶贫政策、项目和资金知源知流、落实扶贫政策更到位、更精准、更全面、更公正。

精准开展法治扶贫:群策群力助推贫困村脱贫致富

积极开展法治扶贫,有效促进贫困地区依法治理。以贫困地区依法治理和社会矛盾化解为基础,及时妥善处理涉贫案件,为脱贫致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全面畅通诉求渠道,完善网上信访与举报电话平台、来信、来访“四位一体”的农民群众诉求表达机制,突出抓好精准扶贫工作中涉法涉诉信访办理,妥善解决合理诉求。全面加强涉农扶贫领域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受理案件23件,提出再审建议4件,抗诉1件,通过调解申请人息诉罢访18件。突出抓好贫苦群体的司法救助工作,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7件,救助43人,发放救助金33.4万元,并积极协调当地党委政府解决低保、户籍、抚养、就学等遗留问题,取得良好成效。充分发挥派驻乡镇检察室触角作用,干警进村入户870人次,及时了解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60余起。加强法律扶智工作,深入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帮助建立健全村规民约、治保组织、调解小组等规范机制,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倡导法治观念的树立和文明习惯的养成。

倾心投身帮扶实践,群策群力助推贫困村脱贫致富。以“精心谋划、精确定位、精准帮扶”为总体思路,扎实有效推进结对帮扶工作,全心全意全力助推帮扶村脱贫致富奔小康。帮扶工作开展以来,攀枝花市检察院工作组30余次深入联系点盐边县箐河乡青山村了解村情,共商发展思路,宣讲政策法规,引导村民转变观念,注意生态保护和经济效益并重,确定“一路二水三产业”的发展思路,帮助培育推广刺竹笋1500余亩及其所需基础设施建设。近年来,全市两级院自筹、协调625万余元资金、物资解决对口帮扶村农作物灌溉和村民住房、饮水、行路、教育等问题,邀请专家培训干部群众2150余人次,新修灌溉水池12个,争取产业发展扶持资金210万元,发放慰问金和生活生产物资共计130万元,帮助67户困难群众纳入低保保障。2015年10月以来,根据全市精准帮扶要求及时安排部署,市院加强对石龙村精准脱贫户、村情等基础情况进行排查核实,详细了解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项目基础、发展可行性等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沟通机制,指导做好脱贫规划,在规划落实、项目资金等方面重点督促,确保项目推进有力,资金使用到位,扶贫工作顺利推进。2015年,市院帮扶工作经验作为市直机关典型在全市推广,西区检察院、米易县检察院、盐边县检察院多次被评为全市挂包帮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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