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明确了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根据有关规定,《意见》对河北省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作出了如下规定:一是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劳动报酬且数额在八千元以上的;二是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河北新闻网)
严重欠薪单位列入黑名单
近日,河北省住建厅、省人社厅、省总工会联合开展2014年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和“打非治违”综合检查,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将由住建部门列入“黑名单”,省内企业停止投标资格,省外进冀企业清出河北省建筑市场。
此次检查将针对2014年1月1日以来在建的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主要检查农民工工资预储金执行情况。今年6月1日起,我省开始施行《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预储金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在银行开设预储金账户,由建设单位在该账户缴存专项用于施工总承包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资金。此次检查还将检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劳动合同订立以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检查组将从市区内保障房、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城市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以及群众举报、投诉或者社会反映强烈的项目中,随机确定检查对象。(河北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