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防拖欠农民工工资,广州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一次性预存一定数额保证金,当发生违法拖欠农民工工资时,该笔资金将用于发放被欠薪工人工资;甘肃恶意欠薪严重的企业营业执照将被吊销;上海奉贤检察院设“首办监督员”办案,对恶意欠薪案件第一时间获取信息、第一时间介入、第一时间督促移送、第一时间批准逮捕。
广州工地开工前必须先存防欠薪保证金
防拖欠农民工工资,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开通专门账户一次性预存一定数额保证金,一般为合同总造价的2%,在10万至200万元之间。当发生违法拖欠农民工工资时,该笔资金将用于发放被欠薪工人工资。昨日,广州市人社局和广州市建委联合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建筑施工行业是农民工讨薪高发行业。据悉,目前广州有3000多个建筑施工工地、逾35万名工人,广州每年的欠薪案中,建筑行业案件几乎占一半。为防止建筑行业欠薪现象,广州从2009年起建立了建筑行业的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
凡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及建设单位,都将适用《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广州市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总造价的2%(不超过200万元,不低于10万元),一次性存入施工企业保证金专用账户。具体而言,特级、一级施工企业不超过200万元,二级施工企业不超过150万元,三级施工企业不超过50万元,不低于10万元。这与2009年执行的老办法封顶金额300万元相比,封顶金额下降了100万元。
当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工人工资且符合相关办法规定的保证金提取条件时,人社行政部门通知建筑施工企业和开立专用账户银行从该企业工资保证金专户中提取相应资金,在人社和建设行政部门监督下,发放被欠薪工人工资。
建筑工程中违法分包、转包或者容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现象比较普遍。根据《管理办法》,建筑施工企业对其招用的工人承担工资支付责任,总承包企业(工程中标单位)承担垫付工人工资责任。(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