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季捆绑收费再成焦点 “如此捆绑”咋就管不住

来源:河北新闻网综合  2014-11-12 16:52:50  责任编辑:孙明霞

暖气费捆绑物业费 “霸道”收费何时休?

    据媒体报道,随着供暖期的临近,“捆绑收费”成为石家庄市民投诉的焦点问题。南岭小区、汇萃家园、联强小区、东方官邸、剑桥春雨、绿色家园、红星小区、天域家园等多个小区业主反映交取暖费时“被捆绑”,而且捆绑方式五花八门,业主们不由感叹:这种“霸道”收费方式到底何时休?

    北方的冬季气候寒冷,暖气成为了市民们的生活必需,而一些小区物业对暖气费的收取与其他费用的收取进行了捆绑,众多业主对此表示了不满。因此,如何为捆绑收费“松绑”,就成为了众多业主关心的问题。

    “捆绑收费”这种物业公司的自主行为,本身来说就是不合理的,况且还有相关部门的明文规定不允许“捆绑收费”。因此,物业公司的收费“改革”也就显得格外重要。

    物业公司应当主动为这种捆绑式的收费方法“松绑”。尽管有物业公司抱怨称:“我们提出‘捆绑’属于无奈之举,因为一些业主拒交物业费。”但这仍不足以构成“捆绑收费“的理由,物业费和暖气费本身就是两种不同的费用,那么两者不应捆绑在一起。

    部分业主表示不愿意缴纳物业费是由于物业公司的不作为所导致,如服务设施的老化、日常服务跟不上、与业主缺乏沟通等问题,使得二者之间的隔阂越来越深,继而物业再使用“捆绑收费“的方式强制收取物业费,会使得业主对物业的怨气更大,费用也就更难收,如此往返,终将走向恶性循环。

    从业主方面来讲,主动缴纳相关的费用,也是为捆绑收费“松绑”的重要一环。物业公司收不到物业费,那么小区内的服务也就难以正常展开,这同样是一个恶性循环。但是,如果物业执意在收费时进行捆绑收费,业主可向所在区住房保障局投诉,也可委托居委会协调。

    此外,为捆绑收费“松绑”,相关部门的监管也是十分重要的。《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规定:供热单位不得因部分热用户欠缴热费,停止向相邻热用户供热或者降低供热标准。热费不得实行与物业费、水电费等其他费用捆绑收取,不得因不缴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而拒收热费和限制用热。有这样的条例,相关部门应当积极对物业公司进行监管,要求他们按条例进行收费,切实保护业主的合法利益。

    中国二十四节气中的“立冬”已经过了,这也就意味着冬天已经到来了,天气将一天比一天冷,因此为捆绑收费“松绑”也就显得更为重要。(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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