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点:河北会堂邢台厅
  • 时间:2016年6月2日上午10点

河北省建立环保审判工作专门化机制

    6月2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法院2015年以来环境保护案件审判相关工作情况。[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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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王凤局长和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

    省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强化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障力度,服务省委“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工作大局。院党组和卫彦明院长,对环境保护审判工作高度重视,站位全局、统筹谋划、开拓创新、狠抓落实。近年来,特别是去年以来,全省法院在发挥审判职能、设立机构、建立制度、创新机制等方面都取得了进展和收到成效,为河北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下面我从五个方面对全省法院环境保护案件审判情况作简要介绍: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河北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搞好生态环境保护,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和自身的职能所在。去年以来,全省各级法院认真履行审判职能,依法公正高效审理环境保护各类案件,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一)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的刑事犯罪。近年来,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数量呈直线上升态势,2015年至今年5月,全省法院共审结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犯罪一审案件1067件,判处罪犯1827人,其中污染环境犯罪案件504件,判处罪犯845人,形成了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的高压态势,有效发挥了刑罚的震慑作用。

    在办案过程中,各地法院采取庭审直播、公开宣判、集中宣判、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环境污染典型案例、发布刑事审判白皮书等方式,不断扩大办案效果,努力实现“打击一批、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目的。

    (二)妥善审理环境保护民事和行政案件。2015年至今年5月,全省法院共审结环境污染责任纠纷一审民事案件53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审结环保行政管理以及相关行政不作为、信息公开等一审行政案件95件,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三)及时受理、依法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全省各级法院充分认识环境公益诉讼的作用和功能,畅通立案渠道,依法及时受理符合法定条件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比较典型的有,今年1月,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向邢台中院递交起诉书,对河北大光明实业集团嘉晶玻璃有限公司污染大气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邢台中院已正式立案受理,这是我省第一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016年3月,该组织起诉秦皇岛方圆包装玻璃有限公司非法排放大气污染物公益诉讼案,秦皇岛中院也已受理立案。目前,该两案正在审理之中,邢台中院和秦皇岛中院严格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审理。

    二、积极探索推进环境保护“三审合一”模式,努力构建专门化机制

    2015年3月4日,省法院成立环境保护审判庭。之后,在省法院的推动下,相关市高度重视,石家庄保定唐山张家口四个中院及定州、辛集两个基层法院的环境保护审判庭相继成立。目前,全省法院已设立环境保护专门审判庭18个,专门合议庭40个,专门审判人员230多人。全省法院环境保护案件审判组织体系正在逐步形成。

    省法院和中级法院成立的环境保护审判庭均采用“三审合一”集中审判模式,将环境保护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统一归口审理和管理。基层法院建立的环境保护审判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三审合一”或“二审合一”的审判模式。充分发挥三大审判在实现环境法律保护上的整体合力,提高环境保护司法的效率和能力。

    省法院积极探索环境保护案件的跨区域集中管辖,运用指定管辖、提级管辖等方式,实行跨行政区划审判环境污染案件,力戒环境保护审判中的不当干预。各市中级法院在本辖区内选定环境保护案件数量多、审判力量强的2-5个基层法院,设立环境保护审判庭或环境保护合议庭,审理应由基层法院管辖的一审环境保护案件。

    三、积极推进协调联动机制建设,形成环境保护合力

    省法院积极推动建立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环境执法协调联动机制。去年,我省省级司法机关均已成立生态环境保护专门机构,配备了专职队伍,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生态环境案件侦查、检察、审判一体化的司法保护体系,这为协调联动机制的建立提供了有利条件。在去年5月,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环保厅四部门召开座谈会,就协调联动机制建设有关事宜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联合下发座谈会纪要和《关于进一步建立实施环境司法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了环境司法执法联席会议、环境违法案件联动办理、环境执法司法工作协调等制度机制,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衔接、协调配合、联动互动的工作格局。目前,四部门在环境执法司法工作上的协调联动已经成为常态。

    建设生态环境支撑区,是中央战略决定,是三地协同发展三项重点之一,省法院积极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不断满足司法需求,创新机制和体制,研究新情况,学习新经验,加强工作交流,加强环境保护审判、执行的协调联动。最近最高院召开京津冀司法协调联动会议,意义深远。

    四、加强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提升审判队伍的素质

    为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转变观念,指导全省法院研究重大问题,开展环境保护审判工作。省法院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指出了新形势下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并对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发挥、专门机构建设、案件审理模式、受理案件范围、案件集中管辖、公益诉讼案件的审理以及相关工作机制建设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个意见的出台和实施,对推进我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省法院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审判调研指导和业务培训工作,组织我省相关法院参加了最高法院关于矿业权和林权纠纷司法解释制定的调研工作,多次组织参加最高法院举办的业务培训,于去年8月和今年5月两次组织了全省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工作培训班,邀请最高法院相关业务庭的领导和院校专家学者进行授课,全省法院二百余名法官参加了培训。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及工作重点

    河北法院在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法律监督和省政府大力支持、省政协民主监督下,在最高院指导下,环境保护审判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下一步,工作任务任重道远,我们将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的现代环境司法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完善审判体制机制,提高队伍能力素质,发挥环境保护审判职能作用,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十三五”规划的实施,找准结合点,突出重点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充分履行环境保护审判职能,依法公正高效审理环境保护各类案件。二是不断探索和推进环境保护审判专门化机制建设,开创环境保护审判工作新局面。三是不断完善创新环境公益诉讼审判机制。四是努力推动京津冀环保案件立、审、执协同配合和联动。

    环境保护审判是人民法院一项开拓性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期望与责任同在。全省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奋勇争先,真抓实干,开拓进取,为建设山清水秀的河北做出应有的贡献!

    希望新闻机构和媒体记者朋友继续关注、支持法院工作,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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