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网络,网民需与网警一同上路

来源:人民法院报  2015-06-06 17:15:44  责任编辑:王春锐

    网民应该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为网络安全筑牢法治屏障;网站也应承担起相应责任,筑起网络安全“防火墙”。

    根据公安部部署,从6月1日起全国首批50个省市公安机关统一标识为“网警巡查执法”的微博、微信和百度贴吧账号集中上线。网警将进行24小时巡查,以便及时发现网络违法犯罪信息和有害信息,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一起构筑和谐、文明、清朗的网络空间。

    因此,网警上路对净化互联网起到的作用显而易见。首先,网警上路能够挤压网络违法犯罪空间,增强对网络犯罪分子的震慑力。在此基础上若是能够建立网警常态化公开巡查执法工作机制,对净化网络无疑有着显著的进步意义。

    网警上路并公开执法,还能提高执法公信力。不可否认的是,以前网警也在工作,对于发现的问题也会通过网络运营商和网站配合进行核查,包括删除违法信息等。而今网警公开执法,提高了见警率,降低了发现问题的成本,执法当然也就会更有公信力。

    网警公开身份执法,更是依法治网的进步。毕竟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只要作奸犯科就必须接受法律惩罚。而近几年的实践也已经证明,打击网络违法犯罪亟待加强执法手段。而今网警从幕后走到前台,无形中也让执法变得更透明,将依法治网向前推进了一大步。并且,这种依法治网带来的红利也是巨大的,最起码就能使网民更有安全感。

    网警既然握有执法大权,也就不可避免地会有人担心其是否会以权谋私,是否会影响到言论自由。事实上,这完全是杞人忧天。因为网警公开执法就已表明了接受网民监督的态度,并且网警执法对象也只是网络违法犯罪信息和有害信息,正常的言论并不会受到任何影响。不管是网络谣言还是网络骂战,网警巡查执法都是在更好地保障网民的言论自由权。

    网警上路只是加强了监管,却不是网络监管“由此就到了头”。更何况网络发展日新月异,各种情况也是层出不穷,想将之完全纳入网警管辖也不太现实,这就需要多部门形成整治合力。

    其实,维护网络安全也不能全靠监管发力,其更离不开网民和网站的积极参与。因为不良网络内容往往隐藏较深,而民众眼睛是雪亮的,往往更能发现网络“阴霾”。网民应该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为网络安全筑牢法治屏障;网站也应承担起相应责任,筑起网络安全“防火墙”。(作者杨飞)

相关新闻

四川:孝泉民族小学开展网络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

2015-06-06 17:15:09

为培养小学生爱科学、知安全、懂安全、会安全的本领,提高他们网络安全自我保护意识、提升网络安全问题甄别能力,人人争做“中国好网民”。活动中,学校利用红领巾广播站、校园LED电子显示屏等进行网络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同时,微机教师杨远建等充分利用信息技术课对三至六年级学生进行网络安全知识专题培训。

人民网:全民共建网络安全 共筑网络强国梦

2015-06-06 12:04:40

从农耕时代到工业时代,再到信息时代,技术力量不断推动人类创造着新的世界。由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团中央等10个部委联合举办的第二届网络安全宣传周正是着眼于对这一问题的解决。

光缆也能绊倒巨头 网络安全事件发生门槛在降低

2015-06-06 11:00:58

维护网络安全,是每一个参与者的责任和义务。增强网络安全意识、普及网络安全知识、提高网络安全技能,一个都不能少  6月1日到7日,是第二个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从台式机访问网站,到智能手机随时随地连接各种社交网站、APP应用软件,从电话线拨号上网到光纤入户,互联网在不断升级换代,网络结构越来越盘根错节,技术越来越精深,网络安全也随之变得更加复杂乃至脆弱。

网络安全迎事件密集驱动 望成全球性主题

2015-06-06 11:00:19

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已于日前正式启动。大会还邀请到倪光南等国家院士,将就网络安全在IT信息科技各个领域的应用等做出深度解读。据中国证券报消息,国税局遭黑客入侵只是近期一系列重大网络安全事故中的最新一起。

融媒体矩阵

想爆料?请拨打新闻热线0311-67562054,登录河北新闻网新浪微博(@河北新闻网官方)或通过投稿邮箱:(hbrbwgk@sina.com)提供新闻线索;时评稿件请投kangkaige2010@126.com,或直接加慷慨歌Q群167277165。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 2000 - 2015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 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