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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宪法法律享有最高权威

来源:人民日报  2015-03-25 15:49:15  责任编辑:丁璨

    

2014年12月4日,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向宪法宣誓。唐克摄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全体人民都应该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向宪法宣誓

    “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日前,全国人大代表、民进湖北省委会主委周洪宇向记者背诵出这段来自《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文字,仍难掩激动。10年来,他多次向全国人大提出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向宪法宣誓的建议,终于在去年被采纳。

    早在2003年,周洪宇第一次当选全国人大代表,便提出了5件关于建立宣誓制度的建议。2005年周洪宇再次提出了设立国家宪法日、向宪法宣誓的建议。

    “在人民注目之下,举行庄严的宪法宣誓,可以强化宣誓人的法律意识,对法律保持一颗敬畏之心。”周洪宇说,建立宪法宣誓制度,是彰显宪法权威、贯彻国家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举措,是政治文明进步的表现,符合我国国情实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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