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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宪法法律享有最高权威

来源:人民日报  2015-03-25 15:49:15  责任编辑:丁璨

    向权大于法说不

    向宪法宣誓,高兴的不止是周洪宇。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开启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时代。过去的一年,一批贪官巨腐的落马让法治权威得到彰显,一批冤案昭雪则让民众看到了法律尊严。”全国政协常委、大成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彭雪峰说。

    “让法律享有最高权威,通俗地说,就是让社会成为真正讲规矩的社会。”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成“讲规矩的社会”一个重要前提就是要立善法、良法。

    “现在的法律体系中,依然存在一些法律法规不能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的问题,立法工作中部门化倾向、争权诿责现象较为突出,甚至还有法律打架的现象。这些都不符合‘良法之治’的要求。”全国政协常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朱孝清说。

    权大还是法大,这是法治社会首先要明确的问题。树立法治权威,国家治理才能免于媚向权力。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亟须树立宪法法律权威。”彭雪峰说,虽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但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还存在,特别是对权力的规制还不够,权大于法的现象依旧存在。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咸宁市市长丁小强说:“让政府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需要用法治的‘紧箍咒’给政府权力划定边界。要坚持职权法定、行为法限,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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