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们的村规民约
□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 兰翠娟
在农村,盖房子是农民一辈子的大事,由此引发的矛盾也是许多地方的“老大难”问题。
“俺们村解决了这个‘老大难’!”11月20日,元氏县铁屯村党委书记闫胜联却信心满满地对记者说。他说,在铁屯村,有这样一条特殊的村规,凡新建或翻建住宅(包括配房门楼)的,经村建房规划小组审查、现场丈量、四邻签字后,方可动工。
自己建房为何还要经过四邻同意?原来,前些年铁屯村乱搭乱建、侵占街道的现象十分严重。“原先很多村民把大门台阶都建到街中间了,还有人在街里盖小房,搞得村里街不是街、路不是路。对此,大伙儿都有意见。”村民杨任月说,这不仅给村民出行带来不便,而且邻里之间也经常产生纠纷。1995年,在村民的强烈要求下,村里组织村民反复商议,最终确定了这么一条村规。
村规有了,但执行起来却并非一帆风顺。一开始,一些正打算改大门台阶、盖小房的村民有意见,“凭什么光拿村规给我们说事儿,难道已经占路的就白占了?”眼看着村规落实不下去,闫胜联着急了。他告诉村干部:“不仅要带头执行新村规,而且要带头把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掉。”当时,一名村干部亲戚家的大门台阶占了街道近半米。闫胜联就给那名村干部和他的亲戚反复做工作,“老百姓可都看着咱哩”。最终,那名村干部的亲戚把门口台阶拆了重建,让出了占用的街道。
“村规没有强制力,但不能没有执行力。”闫胜联说,1996年,经过村干部苦口婆心的劝说,仅村委会办公室所在的那条街就拆掉了6间占路的小房。村里人看到了村干部执行村规的决心,服气了,乱搭乱建没有了,原来侵占的道路也让了出来。
“有了这条村规,村容村貌都好起来了。”村建房规划小组组长闫志路拿出厚厚的几册《建房户勘测登记表》给记者看,“这表上有村委会批准的宅基地面积和实际建成面积,一点儿都不差。如今村里人都自觉遵守,根本不用说。”
“都按规矩来,矛盾自然就没有了,大家的心也齐了。”村民闫吉毛说,如今村民们心里都有了一把规矩的尺子,也尝到了讲规则的甜头。2011年,铁屯村被评为“全国文明村”,成为远近闻名的和谐发展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