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教授吴忠民说,西方认为一党执政的中国共产党无法实现依法治国,其实质是否定中共的领导地位,背后是西化、分化中国的战略图谋。
全会强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
“中国共产党在法律制度上厘清了‘权大’还是‘法大’的问题。另外,中国共产党也明确了作为‘党内法’的党纪要严于而非大于国法的关系。”吴忠民说。
他说,中共决心把权力关进制度和法律的笼子里,以避免权力的专行和滥用。
全会提出,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
杨小军表示,这在相当程度上解决了中国的司法独立问题,有利于维护司法的公正性、公信力,但它在性质上有别于西方式的司法独立。
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这是“宪法监督制度”和“宪法解释程序机制”首次写入中共中央全会的重要文件。
法学专家、全国政协常委周汉民表示,依宪治国是最高层级的依法治国,将高度体现出法的存在性、公正性、至上性、预设性,既要对权力制约,也要对权利保障。
他说,中国的依宪治国在本质上有别于西方的“宪政”,后者的政治基础是多党竞选、多党轮流执政和三权分立。
全会还强调,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依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和推进祖国统一。加强涉外法律工作,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中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中国公民、法人在海外及外国公民、法人在中国的正当权益。
专题: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