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刘斐 孟娜 王建华 于嘉
执政的中国共产党辟建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优化路径,这个新蓝图将对其领导方式、执政方式产生重大而深远影响,不断巩固其执政地位、提升其执政能力,保障其完成历史执政使命。
23日闭幕的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首次写入中共中央全会的重要文件。
全会的公报还对总目标作了具体阐释,包括“一个领导”——中国共产党领导,“一个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一个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五个体系”——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全会提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长期以来,西方国家指责中共全面管理中国一切事务,无法做到真正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
全会强调,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副主任杨小军说,所有国家的法治都要由一定的组织和人去推动,“徒法不足以自行”。那么,既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就必然要由中国执政党共产党领导。
中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均明确了中共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而依法治国作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必要组成部分,自然需要中共领导。
全会强调,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保证党确定依法治国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工作机制和程序,加强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完善党委依法决策机制。
专题: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