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买基金买成保险,亏了5万元
案例5:龚女士2009年到某行要求购买基金50万元,该行经办人员却为其购买了保险,并致其亏损5万元左右。2011年8月11日,龚某与该行进行交涉,要求赔偿损失5万元。 经调查,龚女士在保险产品认购单上签字确认,不存在被误导,但是银行也无法证明已尽到提示义务,保险产品认购单上的提示文字也比较含糊。该行联系相关保险公司协商,最终该保险公司补偿了龚某亏损的5万元本金。
提示: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定,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消费者进行充分风险提示,并对客户财务状况、风险认知和承受能力等进行认真评估。消费者也需擦亮眼睛,无论签署任何单据,都要认真看、仔细问,做到清楚明了,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切勿轻信销售人员口头宣传,必要时要求销售人员将宣传内容明确写入合同,有效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三方支付还信用卡,延迟谁负责
案例6:王先生持有A行信用卡,7月20日是其一笔借款的最迟还款日。王先生7月20日用B行借记卡在某商场的拉卡拉上向A行信用卡归还了全部借款,但7月22日收到A行短信通知,提示其延迟还款两天,产生500多元滞纳金和利息。王先生认为自己在还款截止日前归还了借款,未及时到账不是自己原因,所以不应承担滞纳金和利息。A行收到投诉后,向王先生详细解释了信用卡的还款规则,信用卡产生滞纳金和利息是由王先生对信用卡使用相关政策、第三方支付机构和商业银行之间的业务往来规则不了解引起,应由王先生承担所有损失。最终王先生认识到自己的疏忽,表示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
提示: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兴起,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偿还信用卡债务,包括支付宝、拉卡拉、盛付通、财付通、快钱等,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各家银行的还款到账时间规定不同,部分银行并不支持实时到账。因此,避免此类事件发生的最好方式就是消费者尽量提早还款,建议最好提前3个工作日还款,预留一些资金到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