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农业干部谈期盼:土地制度改革须确保农民权益

来源:人民网  2013-11-08 08:25:49  责任编辑:金卫卫

  图为2013年10月国家行政学院厅局级公务员农业现代化发展战略研讨班学员论坛现场,学员自己走上讲台,介绍地方实践经验。(人民网记者盛卉摄)

  人民网北京11月8日电(记者盛卉)备受瞩目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于明天开幕,国家行政学院近日举办的“厅局级公务员农业现代化发展战略研讨班”上,来自全国各地的农业干部畅谈了他们对三中全会的期盼。

  土地制度改革必须确保农民权益

  “土地是农民的命脉。解决三农问题从土地制度这一根本问题入手就是牵住了‘牛鼻子’。”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章海峰说。

  随着城镇化的深入推进,土地供需矛盾日益扩大,各地对土地制度改革的呼声日益高涨。各地分管农业的干部认为,土地制度的改革必须首先确保农民的权益不受侵害。

  青海省农牧厅副厅长刘青元认为,对经营制度的历史变迁和由此带来的一系列与土地产权有关的矛盾问题,是下一步农村改革的重要方面,也是目前农民对土地只出租不转让,仅短期出租而不签订长期合同的影响因素,期盼三中全会能够明确解决该问题的方向。

  “长期以来,城市经济发展享受了三个红利:低廉的农民工红利,低价的土地红利,低成本的生态环境红利。现在已经到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时候了。而对农民最大的反哺、扶持,就是让农民拥有物权化的土地产权,在集体所有制下、在合约期内拥有高度的农地承包经营权、收益权和转包权。”上海市委农办副主任殷欧说。

  宁夏自治区吴忠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焕民说,农民土地制度改革必须有利于维护农民的利益,有利于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有利于农民退出农业农村体制机制的建立,期待国家有一套完善成熟的制度安排。

  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司副司长王明华说,土地经营制度改革核心是确保农民权益的土地制度改革。对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来说,加快建立明确规范的土地流转制度机制和社会化服务建设、科学有序引导土地流转,才有可能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土地产出率,进而走上现代农业发展道路。

  “保障承包权、分离经营权、不让农民吃亏是关键。”辽宁省水利厅副厅长孙占和说,中央把握大政方针,放权地方政府,促其尊重民意、从实际出发实行土地规模化流转、集约化经营。这件事不要强迫,不要一刀切,政府要善于引导,把握好利益双赢、公正公平尺度,挑好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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