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澜也认为,“放”和“管”要“双轮驱动”,简政不意味着减少监管。目前,“放”有积极措施,从中央到地方都在按步骤清理审批清单;但在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方面,尚未看到实质性动作。
针对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表示,要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自律等手段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效能。“并不意味着监管职责的弱化,而是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
薛澜说,如果只改革审批制度,没有其他配套改革,改革很难推进。配套改革包括政府职能转变、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能力的提高。要明确哪些职能是政府必须行使的,哪些是可以由社会和公共服务组织承担的。
——把“闲不住的手”变成管理职能创新“推手”。
“改革不仅要取消和下放权力,还要创新和改善政府管理,管住管好该管的事。放和管两者齐头并进。”对简政放权改革,李克强总理作出了清晰的注解。
这些年总有人抱怨,一些政府部门总有双“闲不住的手”,处处设卡、层层审批。在改革指向下,“闲不住的手”要变为政府管理职能创新“推手”。
一方面,“放”的同时,要切实加强市场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特别是对食品、环境、安全生产等群众高度关注、反映强烈领域,要重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一方面,“管”要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把政府工作重点放在“保基本”上,在非基本的公共服务领域,更多发挥市场和社会组织作用。
“政府少了权力,却增加了更多责任;企业少了负担,却必须增加自律。未来还需出台更多法律法规,创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营商氛围。”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