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60条措施改善空气质量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3-09-22 09:08:18  责任编辑:张昭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杨威力)日前,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出台《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2013-2017)》。根据方案,该市将采取60条措施,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善省会环境空气质量。省委常委、石家庄市委书记孙瑞彬说:“要以壮士断腕的勇气抓好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持久战,坚决扭转落后局面。”

    今年1-8月,石家庄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仅有28天,占总天数的11.5%。为彻底改善空气质量,该市出台了《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2013-2017)》,制定了大气防治总体目标:经过五年努力,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总量比2012年分别削减1.53万吨、4.97万吨、1.16万吨,完成省下达的挥发性有机物削减任务。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实现省会天蓝、地绿、水清,让人民群众呼吸上新鲜空气,摘掉省会污染城市的帽子。

    根据方案,该市明确了今后5年的具体指标:到2017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比2012年下降33%。全市煤炭消费量比2012年净削减1500万吨。压缩和淘汰水泥落后产能1500万吨以上;削减炼铁产能574万吨,炼钢产能520万吨;2017年年底前,全部淘汰23.7万千瓦10万千瓦以下常规燃煤机组。市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0%以上,计量收费面积占住宅集中供热面积的55%以上;完成512.39万平方米老旧住宅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到2014年,黄标车禁止进入市区三环路(含)及县(市)、区城区行驶;到2015年,全部淘汰2005年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5.46万辆;到2017年,淘汰全部黄标车14.3万辆。全市13家储油库、769家加油站和234辆油罐车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到2014年年底前,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2015年年底前,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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