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北京东三环国贸桥附近,移动缓慢的车流。新京报记者 王叔坤 摄
行动计划要求五年内京津冀PM2.5下降25%,煤炭消费总量实现负增长
国务院昨日正式公布各界期盼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下称《行动计划》),简称“国十条”,该计划被认为是我国有史以来最为严格的大气治理行动计划。计划要求2017年全国PM10浓度普降10%,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的PM2.5浓度分别下降25%、20%和15%左右,要求经过五年努力,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
2017年PM10浓度下降10%
《行动计划》给出了具体的指标: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
其中,唯一给出具体浓度控制的是北京,要求到2017年,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行动计划要求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倒逼产业转型升级。要按照相关要求,采取经济、技术、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21个重点行业的“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2015年再淘汰炼铁1500万吨、炼钢1500万吨、水泥(熟料及粉磨能力)1亿吨、平板玻璃2000万重量箱。
行动计划要求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要求推广智能交通管理,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提高公交出行比例,加强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
其要求,北京、上海、广州等特大城市要严格限制机动车保有量,通过鼓励绿色出行、增加使用成本等措施,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
行动计划要求,到2017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力争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
这些区域中,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燃煤项目要实行煤炭减量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