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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4、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我校实行“分数清”的录取原则。

    5、对于黑龙江省普通文理科类考生:我校2013年继续在黑龙江省预留招生计划的10%录取二志愿考生,具体政策请咨询燕山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6、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7、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8、报考英语专业考生要有所在省口语加试成绩。报考我校经济管理学院、电气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软件学院)的所有专业,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9、高水平运动员最终依燕山大学男、女排组队要求按照国家政策择优录取。

    10、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考生的省统考专业成绩应达到教育部要求的本科合格标准。高考文化课成绩应达到生源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校考省份,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必须合格。音乐表演(声乐、器乐、舞蹈)专业,按考生校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美术类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750*30% 校考专业成绩/200*70%”的总成绩择优录取。对于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招生的黑龙江、河北和新疆三省(区)美术类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750*30% 省统考专业成绩/300*70%”的总成绩择优录取。我校艺术类所有专业只招艺术文科类考生,不限语种。

    11、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考生应参加所在省组织的专项测试(省统考)并取得合格证,高考达到所在省当年体育专业考生文化课的最低分数线,要求男生身高175cm以上,女生身高165cm以上,按考生省统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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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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