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名称:河北大学
2.国标代码:10075
3.办学层次: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河北省唯一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河北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大学。
5.学历证书: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河北大学本科、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条件者授予河北大学学士学位。
第三条 学校办学地址
1.校本部: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
2.新校区: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2666号;
3.河北大学医学部校区:河北省保定市裕华东路342号;
4.河北大学质量技术监督学院校区:河北省保定市长城北大街498号;
5.河北大学人民武装学院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198号。
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北大学普通本科、专科的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