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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是我国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5周年的日子。众多公共场所禁烟标识旁的烟雾,让媒体直呼“中国失约”。控烟,在艰难前行中又遇到了新的挑战。
“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已实施5年了,我国是缔约国之一。我国除了在室内公共场所禁烟方面实施不力外,在检测和测量烟草制品成分和释放物以及关于此类成分和释放物的管制,信息披露方面也做得很不够。”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吴宜群教授说。
目前,所谓的低焦油烟、女士烟、中草药烟、香料烟等层出不穷,这些卷烟里到底含有什么成分?相关机构该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来披露其有毒成分和它们可能产生的释放物信息?去年11月,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简称《框架公约》)第四次缔约国会议在乌拉圭举行,会议的重点是对《框架公约》第9条“烟草制品成分管制”和10条 “烟草制品披露的规定”实施准则进行了规定。
吴宜群说,《框架公约》第9条、10条规定目的是支持各缔约国建立有效的烟草制品管制,尽可能地减少烟草制品的吸引力,削弱其致瘾性或依赖倾向,降低其总体毒性,由此促进减少烟草导致的疾病和过早死亡。
香烟之“香”有赖“可口性”成分
而且大多数烟民并不知道,烟草烟雾涩口并且富有刺激性,对尝试和初次使用者造成了严重障碍。为了“吸引”更多人烟草上瘾,卷烟内添加了大量提高可口性的组成成分,如葡萄糖、糖蜜、蜂蜜和山梨醇等糖料或甜味剂;苯甲醛、麦芽酚、薄荷和香草醛等调味剂;肉桂、生姜、薄荷等香料和草药。
吴宜群说,添加各种成分,能去除具有明确刺激性的物质,使刺激感与其他一些明显的感官效果平衡,或者通过添加去除特定物质,改变烟草制品释放物的化学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