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是中国成为《烟草框架公约》缔约方5周年。
中国2003年签署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2006年1月9日起公约生效。
按照《公约》要求,中国作为该公约的缔约国,应于公约生效满5年,也就是今年1月9日,在包括室内办公场所在内的所有公共场所及公共交通工具内全面禁烟。国际承诺已经到期,这份烟草控制的约定,中国究竟完成了多少?
不合格的成绩单
2011年1月6日,一份由中外公共卫生、法学及经济学专家联合撰写的名为《控烟与中国未来》报告在北京发布,打出了我国完成条约规定37.3分(百分制)这样一个不及格的成绩,在100多个《公约》缔约国中,我国控烟的执行情况排在最后几名。
著名控烟专家吴宜群教授,按照《公约》的规定逐条梳理了我国的履约情况:
——《公约》第8条至第13条要求各缔约国对履行其义务进行必要的有效的立法,实施行政措施或其他措施。“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一个控烟规划和全国性的立法。”
——《公约》第6条要求增加烟草税收。2009年我国提高了烟草税率后,烟草公司进行了内部消化,并没有在消费价格上反映出来。
——《公约》第11条则要求烟包上要有明确的健康警示,面积要占到30%,最好达到50%,可以加上警示图像。但在我国,至今很多烟包上仅仅有一行“吸烟有害健康”的提示语。
——《公约》第13条要求的广泛禁止广告、促销和赞助活动。而我们的情况是,高速路上打着巨幅的烟草广告,飞机座椅后面、机场行李车上到处都是烟草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