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领钥匙一手接“房本”!保定市主城区在全省率先实行“交房即交证”

2022-05-10 16:13:12 来源: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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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为认真总结我省深化“放管服”改革经验成效,努力营造“支持探索、鼓励创新、相互借鉴、全面提升”的浓厚氛围,河北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近期组织开展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案例推选暨成果展示交流活动,全面展示2018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等工作中的优秀做法和工作成效,发掘培树一批企业满意、群众认可的改革亮点和先进典型,复制推广一批经过实践检验、有力度、有特色、有影响的改革举措,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全力打造具有鲜明河北特色的改革品牌。

制度简介

2020年6月,保定市印发《关于推行“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工作方案》,正式拉开交地(房)即交证”改革序幕。

2020年10月,推行《保定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增加“不动产单元号”“预告登记”和“交房即交证”等约定,实现一个不动产单元号贯穿房屋生命全周期。

2021年3月,印发《保定市建设工程建筑面积比对处理规定》,推行建设项目“前置测绘”,多项举措初步构建起了全链条、全闭环的政策群,为“交地(房)即交证”改革走深走实提供了制度保障。

建立部门会商机制和重大问题沟通机制,保障“交地(房)即交证”改革各阶段各环节无缝对接。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以保定政务服务云平台为基础,以不动产登记机构为中心,搭设登记机构、政务服务、住建、税务、公积金、银行金融机构等多部门互联互通平台,通过政务外网共享信息,不动产登记机构及时将测绘、登记数据推送到相关部门,行政审批、住建部门依据测绘数据办理预售许可、预售合同网签备案、房屋竣工验收,公积金、银行机构依据预告登记结果审批贷款,税务部门依据测绘、登记数据办理税款,各部门并联审批、同步办理,节约了时间,提高了效率。

同时,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报道。通过举办保定市主城区“交房即交证”启动仪式、组织有关部门和开发建设单位召开“交地(房)即交证”和启用新版《保定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交流座谈会、接受各家新闻媒体采访等多种方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深入浅出解读改革政策,确保改革举措落地落实。

创新点

“交地即交证”,即对四至清晰,权属无纠纷、宗地上无查封、抵押登记和未注销房产登记信息的国有出让或划拨土地,按规定缴纳土地价款和税费后,根据用地单位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土地交付当天即办理不动产登记、向用地单位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交房即交证”,即房地产项目竣工交房时,购房人在收房同时领取不动产权证书,或者在交房当天,由不动产登记机构牵头住建、税务、银行金融机构等多部门联动,为购房人办理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税等手续,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一)创新服务环节,打牢登记基础。在“交地即交证”改革中,尊重企业自主权,引入用地单位申请“交地即交证”服务环节,不动产登记机构依申请提前介入权籍调查、税费缴纳、信息维护入库、用地单位身份证明核验等工作,打牢“交地即交证”前置基础。在“交房即交证”改革中,创新预测绘和实测绘环节,预测绘环节放在预售许可前,预测绘成果供商品房预售许可、预售合同网签备案、不动产预告登记、预查封登记、在建建筑物抵押登记等利用;实测绘环节前推至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前,测绘成果供土地、规划、工程质监等分部分项验收利用;通过房地产企业拿地签订“交房即交证”承诺环节,约束开发商“践诺”。

(二)摆脱原有模式,优化业务流程。在“交地即交证”改革中,将不动产权籍调查前置成果作为土地供应的大前提和必要件,确保拟供应土地权属无纠纷、四至清晰,土地权籍信息顺利入库。拿地单位按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约定交纳土地价款,依法缴纳相关税费后,符合登记条件的,登记机构可在交地当天为拿地单位核发不动产权证书。在“交房即交证”改革中,全面实行预测绘,对通过联合审图(施工图审查)的建设工程,以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通过审查的施工图纸为主要依据进行预测绘。改变原有的联合验收后才进行房屋实测绘的旧模式,改为项目竣工后、联合验收前实施联合测绘,实现一份实测绘报告就能支持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

实施效果与利好

交地(房)即交证”改革后,国有建设用地“交地即交证”和新建房地产项目“交房即交证”全面铺开,70宗地已实现“交地即交证”,61个项目8000多套房屋启用包含“交房即交证”约定的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未来金融港、碧桂园璟公馆、玉兰湾、湖邸小区、万和春天、荔枝翡翠山、东湖铂悦山7个在建房地产项目试点“交房即交证”,2300多名业主收房同时收到“小房本”,湖邸小区作为城改项目实现“交房即交证”零突破。“交房即交证”实现了收房与拿证“双同步、零时差”。

改革措施的推行,从三个方面让企业和群众感知了温暖。一是“交房即交证”改革后,可让房地产企业在交房时同步交付不动产权证书,让购房人一手拿钥匙一手拿“房本”,便于广大业主尽快办理落户、上学、抵押贷款等事宜,从根本上破解了住房办证慢、办证难的“顽疾”。二是通过改进审批流程,补齐制度短版,加强企业监管等措施,一定程度上杜绝了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现象。不动产登记机构与行政审批、住建、税务、银行金融机构等实现信息共享,能够有效防止房地产企业违规交房、挪用购房款、拖延“办房本”等问题。开展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与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可有效防止一房多卖、屯房炒房、私下抵押、违规集资等违法现象。三是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创新登记服务环节、改进审批流程等措施,既正向推动了不动产登记时间压缩、效能提高、便利度提升,还反向促进了行政服务机构职能和作风转变。“交地即交证”解决了工业企业拿地没证,项目建设投产时间长,无法融资抵押获得资金的难题,实现了企业交地即开工、拿地即融资,降低了资金成本和时间成本,能够加快项目落地见效,助力企业效益最大化。

形成的制度成果

2020年6月,印发《关于推行“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工作方案》,陆续推行《保定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和印发《保定市建设工程建筑面积比对处理规定》等政策规定,为推进改革走深走实提供政策保障。

复制推广情况

“交地(房)即交证”改革,获得国家、省有关部门高度认可。河北省深改委第24期《河北改革动态》、省政府“放管服”改革办第133期简报、省自然资源厅第6期《内部情况通报》分别刊发,《中国自然资源报》《河北日报》《学习强国》APP平台、河北电视台等媒体10余次宣传报道。

责任编辑:王立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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