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缺位,公权“失足”变“特权”
2014年7月21日,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依法判处史联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史联文在忏悔录中称,一个人的权力太大了,独断专横,他就会运用权力为自己所用,党和人民的利益就被放弃了,失去了宗旨就失去了方向。(来源:中国新闻网 3月19日)
中国的人情社会和“官大一级压死人”的“腐败文化”,让手握公权的干部有了办事“一路绿灯”的“特权”。16世纪英国思想家政治家哲学家约翰•洛克说“权力不能私有,财产不能公有,否则人类就进入灾难之门”。只开自己的“小门”却不为人民群众开“大门”,“公权”变为“特权”的干部将人民置于何地?
现在的腐败之不仅仅是贪污受贿,以权谋私开“后门”也成了腐败的“重灾区”。群众对政府干部办事的评判是“吃拿卡要”,更有无奈之语称之为“门难进脸难看”,而这些“特权”官员所到之处处处“亮牌”,公然越过法律法规,将所办之事轻松“拿下”,有的部门在为“领导”亮绿灯的同时也让“领导”为自己部门的各项工程轻松“放行”,背后的“利益交换”可想而知。
反腐的根本在于民主,让人民真正当家做主,人民监督才能解决问题。法制不能少,官监督官不能少,但人民主动参与监督工作,才是一片光明。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是否真正的为人民服务,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才能让人民心服口服。十四亿人民自觉的参加入监督行列,哪里有腐败的存身之地?
监管不到位必定导致前“腐”后继,必须在完善监督机制,完善权力制约,司法独立等依法治国方面狠下功夫,而不是领导们挂在嘴上的面子工程。一些贪官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甚至在自己身边的同事被查时,仍然不收手不收敛,甚至变本加厉,足以显现出贪腐在我们党内、官场内、社会上积淀的深度、厚度和坚韧度。
“踏石有痕,抓铁有印”,务必有更大的决心、恒心、耐心,打一场打贪反腐的攻坚战、持久战,不获全胜,决不收兵。反腐不会一劳永逸,只要有空隙可钻,贪腐就在持续的滋生蔓延,要想彻底铲除腐败,就要监管到位撤掉官员“公权私用”的“温床”,党员干部要在自己心里时刻亮“红灯”,人民群众才能会为你亮起“绿灯”。(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