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 两类患者有了“救命钱”

来源:河北新闻网综合  2014-11-06 20:24:45  责任编辑:王春锐

我国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 两类患者有了“救命钱”

 
  

    因为无钱看病,河北保定清苑县农民郑艳良竟将自己患病的右腿锯掉;一些患者因为付不起费用,医院拒绝救治,导致病情加重甚至死亡……这些“无钱医治”、“付钱才治”等医疗现象曾深深刺痛社会公众的敏感神经。

    如今,这两类危重患者群体有了“救命钱”。记者10月13日从国家卫计委获悉,我国已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并每年设置5亿元疾病应急救助基金。这些钱将集中用于帮助需要急救却身份不明或无钱付费两类病人。

危重场合 救人第一

    根据此次建立的疾病应急救助制度规定,救助对象主要为我国境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无力支付费用的两类患者。即是说,无论身份是否明确,患者是否有能力支付相应费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都必须本着“危重场合,救人第一”的原则,对这两类患者进行及时救治,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或者拖延救治患者,决不允许见死不救。此外,为防止患者逃单欠费危害医院利益,国家将通过财政投入和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筹集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对紧急救治所发生的费用进行补助。

    其实,早在2013年2月,国务院即印发了《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8月,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印发了《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基金的设立、筹集、支付和管理等要求。同年11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需要紧急救助的急危重伤病标准及诊疗规范》。通过一年多的制度建设和组织筹备,已经具备了基本的工作条件。其中,河南、青海率先进行试点,通过建立管理制度,确定基金经办机构和加强部门合作,使用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救助了近500名困难群众;云南省则在前两类患者应急费用外,还增加了弃婴应急救治费用;福建省将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三无”病人、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患者和因突发事件而导致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城乡居民列为救助对象……这些尝试都为全国建立和使用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提供了经验。

融媒体矩阵

想爆料?请拨打新闻热线0311-67562054,登录河北新闻网新浪微博(@河北新闻网官方)或通过投稿邮箱:(hbrbwgk@sina.com)提供新闻线索;时评稿件请投kangkaige2010@126.com,或直接加慷慨歌Q群167277165。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 2000 - 2015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 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
  •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报警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