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长年“休眠”2/3业主同意是个坎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4-09-19 16:55:00 责任编辑:孙婷

海口唤醒“沉睡”的住宅维修资金

石家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长年“休眠”2/3业主同意是个坎

    在海口,“沉睡”多年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正因一场台风而苏醒。

    超强台风“威马逊”过后,海口正在加紧恢复重建工作。这场台风使海口多个住宅小区的供电、供水、消防设备以及电梯等遭到损坏,启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成了当务之急,但该资金一直存在门槛过高等问题。

    为此,海口市住建局出台了《抢修“威马逊”台风损坏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紧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程序》,为受灾小区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开启了“绿色通道”。

    近年来,由于使用条件的严苛,海口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并没有发挥应有作用,致使许多小区公共设施受损时“应修未修”。

    2004年,海口住宅小区开始缴纳专项维修资金。购房者须按购房款的2%~3%缴纳资金,方可凭票据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缴存标准为商品房每平方米60元,已售公房每平方米55元。

    记者了解到,从2004年8月至今,海口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已存有11.5亿元,且以每年大约8000万元的速度增加。但是,目前海口市每年提取住房维修资金的数额仅为600万元左右,使用率约0.5%。

    “这种情况,实在让人头疼。”海口市民林先生告诉记者,2013年,他居住的小区物业申请启用住维资金整修路面,按规定需要小区三分之二业主的签名许可,物业公司的几名工作人员每天挨家挨户地去联系沟通。678户业主,有的不在家,有的长期出差,还有的表示反对。结果,几个月过去了,还是没有凑齐规定数量的业主签名,申请一事被迫中断。

    林先生的遭遇在海口许多小区都曾出现过。目前,海口大量住宅已经进入10年维修高峰期,可该市2012年成功提取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仅31例,2013年仅19例。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必须首先满足两个“三分之二”的条件,即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业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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