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人大代表:治雾霾还须联防联控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4-03-05 18:52:14  责任编辑:王春锐

    单区域控制做法行不通

    “中国发展到今天,按行政区控制大气污染的做法已经行不通,应该构建‘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监管、统一评估、统一协调’的联防联控的监管体系,这是联防联控机制的核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柴发合说。过去,我国大气污染控制的思路以属地管理为主流,忽略了空气的流动性和复合污染的复杂性,使区域内的统一规划没有落到实处。此外,能源消耗,特别是燃煤量没有进行区域内的统一考虑,或者说没有按照区域内的环境容量来协调确定燃煤量。

    “所谓区域‘统一监测’是指在建立区域管理机构的基础上,突破行政边界,开展区域层面的监测工作。”柴发合说。据悉,2012年以来,环境保护部已经开始对全国74个城市的PM2.5展开监测并实时上报,可以说,我们正在向着统一监测和监测结果统一发布的道路前进。但是区域联动的信息共享平台尚未建立,区域内雾霾预警监测体系尚不健全,无法有效地预<>警预报雾霾发生、发展的过程,也就无法形成区域性应对雾霾的联防联控机制。

    推动京津冀区域一体化

    因此,2013年6月,国务院出台大气污染防治“国十条”,将“建立环渤海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联防联控机制”作为单独一条措施列出,进一步明确了区域联防联控在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地位。作为大气污染防治“国十条”的配套措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要求强化污染物协同减排,防治机动车污染;成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组织实施环评会商、联合执法、信息共享、预警应急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等。

    2013年10月23日,由六省区七部委协作联动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在北京实质性启动,这是贯彻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一个重要举措。按照“责任共担、信息共享、协商统筹、联防联控”的工作原则,北京等六省区市和环境保护部等国家部委,将执行一系列工作制度,加强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力度。

    “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新机制的建立,是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一个重要契机。”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师范大学生态学研究所所长张大勇认为,雾霾的出现,令各方政府认识到区域协同的重要性,有助于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

    好机制关键在落实。”张大勇代表认为,关键要以联手治霾为契机,形成倒逼机制,大力推动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统筹规划产业布局和功能定位,统筹区域环境容量,统筹科技资源配置,健全利益决策和协调机制,建立资源补偿和生态补偿机制,形成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的有效激励机制,使京津冀实现绿色高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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