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下午,河北省应急管理厅组织专家在石家庄召开论证会,对河北省应急物资供应中心编制的《河北省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年限编制方案》进行审查论证。
《河北省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年限编制方案》是河北省应急物资供应中心参考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中央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办减〔2016〕1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防汛储备物资验收标准》(SL297-2004)、国家或行业其它相关标准进行编制,适用于全省范围内储备的防汛抗旱物资。
参加此次论证的专家包括材料科学与工程、橡胶塑料、防汛抗旱水利工程、机电工程、电子工程等多个领域,会上,专家组听取了河北省应急物资供应中心关于《河北省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年限编制方案》编制情况的汇报,对报告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论证意见和建议。专家组认为:本方案的编制十分必要,方案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填补了河北省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年限管理的空白,为防汛抗旱物资的报废更新提供依据。
此次物资储备年限编制方案顺利通评审,对确保物资使用效益,提升全省防汛抗旱物资管理水平,充分发挥防汛抗旱物资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的保障作用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