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于网络(图文无关)
2015年7月,4名农民分别到唐山某农机公司购买了价值18万元的自走式玉米收获机,一个月内均发生了两次故障。正值农忙收获季节,机器不能正常使用给消费者造成了不小的经济损失。消费者要求退货,但该公司并未给出满意的答复,消费者于是向唐山市路北区消协寻求帮助。
经调查核实,消协工作人员根据《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有关条款,与经营者进行多次沟通协调,最终农机公司同意为消费者退货。此举为消费者挽回了7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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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4名农民分别到唐山某农机公司购买了价值18万元的自走式玉米收获机,一个月内均发生了两次故障。正值农忙收获季节,机器不能正常使用给消费者造成了不小的经济损失。消费者要求退货,但该公司并未给出满意的答复,消费者于是向唐山市路北区消协寻求帮助。
经调查核实,消协工作人员根据《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有关条款,与经营者进行多次沟通协调,最终农机公司同意为消费者退货。此举为消费者挽回了7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
德阳广汉的唐方贵大爷近日遭遇了维权难。今年1月,他网购了一款2万多元的电动汽车。但电动汽车寄到后,他发现汽车有诸多问题。
市民林女士最近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年前她在淘宝网上买了一条皮裤,到货之后发现不太合适就想退货。填写并且提交了退款申请之后,却被卖家拒绝了。卖家称,自己已经放假了,有什么事等过完年再说。林女士还想着咨询一些问题,都被对方以过完年再说为由拒绝了。过完年后,林女士再联系卖家时,却发现该商品已经下架,多次联系卖家都没有回复,而买的皮裤因为过了期限系统已经自动确认收货。
国家工商总局近期公布了《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指引》(征求意见稿),其中对不宜退货的商品范围、商品完好的标准等做了细化规定,公众可在3月5日前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近日公布了《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指引》(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不宜退货的商品范围,增设了四类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的商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