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让数据信息资源得到应有的保护事关总体安全
互联网促使人类社会进入互联互通、高度开放的共享时代,而在“互联网+”的大环境下,政务、金融、军事、交通等各项重要敏感数据将进一步在互联网络上汇集成流,数据跨境流动现象也将变得更加频繁。如此海量的数据信息一旦落入不法分子和敌对势力之手,必将对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构成巨大现实和潜在威胁。尤其是数据的积聚效应和关联性作用,很可能使之前的泄密性事件演变成为数据型灾难,直接威胁国家的总体安全利益。由此可见,“互联网+”催生巨量信息的共享与信息安全保障的矛盾凸显。我们必须用信息共享这支“矛”来击破阻隔在互联网与行业融合过程中的铜墙铁壁,我们也必须用信息保障这个“盾”来构筑捍卫“互联网+”时代国家总体安全利益的坚固屏障。
(三)让网络生活彰显文明健康规范成为现实挑战
互联网一直在挑战社会原有秩序,“互联网+”也面临法律重塑、规矩再立的现实需求。一方面,网络化生存方式将催生新兴产业和新生事物的出现,给国家发展、行业创新和个人生活带来无限机遇;另一方面,网络道德失范、网络伦理失范、网络行为失范等衍生产物的数量也随之攀升。如何直面“互联网+”环境下这些不良衍生物所带来的潜在危害,并善于利用互联网工具和思维,找准病根、对症下药,从法律上加以规范、从制度上加以约束、从源头上加以根治、从行为上加以制止,进而消灭网络失范现象滋生的温床,创造健康、有序、和谐的发展环境,已经成为国家网络治理的重大现实挑战。
(四)让个人隐私数据保护享有明确的边界关乎民心得失
互联网时代隐私泄露将普通网民和国家元首“一网打尽”。个人隐私数据保护的重要性在“互联网+”时期将得到了进一步放大。互联网在同医疗、教育、金融、交通等个人生活领域互动叠加的过程中会大范围的搜集公民的证件、账号、家人等敏感信息。一旦这些个人信息被集中控制,会给个人的隐私、财产安全带来潜在或现实威胁。“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作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执政根基在于人民,国家的长治久安在于人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的也是为了人民,公民的个人隐私安全是国家的根本利益的核心组成部分,明确划分个人隐私保护的权责,承担个人隐私保护的国家责任,成为“互联网+”行动计划的战略命题。
三、“互联网+”亟待信息安全保驾护航
“互联网+”行动计划相伴而生的国家治理挑战,直接关系到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能力。我们只有始终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改革开放总目标,始终坚持信息化发展与信息安全保障“一体两翼、驱动双轮”的战略清晰,既做好互联网的“加法”,也做好趋利避害的“减法”,对于提升信息安全保驾护航能力丝毫不懈怠、事事不偏废,就能将“互联网+”格局下的信息安全保障工作落地落稳落实。
(一)网络治理体系的优化升级正当其时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在“互联网+”格局下,坚持依法治网、用法护网的治理思想,做好顶层设计,按规律办事,就能最大程度凝聚积极的社会力量,提升保障信息安全的综合实力。政府应当抓好金字塔的塔尖,推出相关战略文本、制定系统的优惠政策,塑造有利于“互联网+”发展和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提升的政策导向、法制氛围和社会环境。其一,将现实社会中已有且适当的法规政策及时延伸到“互联网+”所催生的网络空间,鼓励创新发展,规范行业运营,阻断安全风险,切实形成有利于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提升的政策优势;其二,加紧“互联网+”行动计划中需包含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安全保障的发展规划,在法制上要求运营商在加快对宽带、云资源基础设施的建设步伐的同时,落实相应的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其三,加强信息安全测评、认证和安全审查制度的完善与革新,着重制定适应“互联网+”的监管标准,利用“先行先试”原则打造法治市场建设的试验田,进而形成“底线监管、透明监管、严肃监管”的法制格局,“良法善治”,塑造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