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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国家宪法日,重塑宪法权威

来源:中国人大杂志  2015-03-25 15:55:12  责任编辑:丁璨

    2014年12月4日前后,一场学习宪法、普及宪法、崇尚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的热潮在全国各地展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合有关部门在北京举行了“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座谈会。张德江委员长亲自出席会议,并发表了重要讲话。在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的重要指示精神后,张德江委员长强调,新形势新任务迫切要求我们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在陕西,该省人大常委会精心组织了一系列别开生面的活动;西安市各单位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资料、法律知识问答等形式,重点宣传宪法、人民调解法等与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浙江,该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开通“浙江普法”微信,启动“我们一起学宪法”系列活动;宁波市举行“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国家宪法日展览活动;永嘉县普法办组织50 多个部门、18 个镇( 街道) 代表举行宪法宣传活动,共分发法制宣传资料3 万余份。在福建,“台江区2014 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在福州市台江区金融街万达广场举行,来自台江区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及街道等总计32个部门单位参加了本次活动,现场为民众答疑解惑……这些规格层次高、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与国家宪法日的设立紧密相关。

    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后,全国人大常委会便果断出手,及时跟进,以立法的形式设立了国家宪法日。许多常委会组成人员就此指出,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国家以根本法形式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确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以立法的形式将12 月4 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是对宪法至高无上法律地位的郑重确认,是重塑宪法权威的重要举措,集中反映了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意志,有利于在全社会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意识,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一些委员更是旗帜鲜明地指出,这标志着我国宪法实施水平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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