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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投诉常识有哪些

来源:法律快车  2015-03-25 14:54:05  责任编辑:丁璨

    十三、消费者协会应当怎样受理消费者的投诉?

    (1)消费者投诉要有文字材料或投诉人签字盖章的详细口述笔录,要有以下内容:

    投诉人的姓名、住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

    被投放方的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

    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日期、品名、牌号、规格、数量、计量、价格,受损害及与经营者交涉的情况,并提供凭证(发票、保修证件等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

    (2)对缺少凭证和情况不明的投诉,应及时通知投诉人、补齐所需证明材料后受理。

    (3)对不符合受理范围的投诉,及时将不受理原因有依据的法律、法规条款告知消费者。

    (4)对其他单位或企业转来的消费者投诉,凡投诉人没有要求向消协投诉的,不直接受理,不直接答复投诉人。

    (5)对受理的投诉,及时登记建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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