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消费者协会对消费者的哪些投诉不予受理?
根据中消协《受理消费者投诉规定》的规定,消费者协会对消费者的下列投诉不予受理:
(1)经营者之间购、销活动方面的纠纷;
(2)消费者个人私下交易纠纷;
(3)商品超过规定保修期和保证期;
(4)商品标明是“处理品”的(没有真实说明处理原因的除外);
(5)未按商品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保管、自选拆动而导致商品损坏或人身危害的;
(6)被投诉方不明确的;
(7)争议双方曾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8)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行政部门已受理调查和处理的;
(9)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