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你正确认识不动产登记条例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5-02-28 14:32:37  责任编辑:张娜

教你正确认识不动产登记条例

    备受关注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从3月1日起施行。今后,包括集体土地、房屋建筑所有权等在内的十类不动产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统一登记,徘徊七年多的不动产登记终于进入实际操作阶段。不过,社会各界依然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存在诸多片面、模糊的认识,实际上自该条例起草和征求意见过程中就一直伴随着种种误读和夸大。比如,不少民众希望不动产登记能够遏制官员腐败,有望实现“以房查人”的反腐神效;有人则期望条例能够调控房地产市场,让高居不下的房价大跌,或者认为条例的出台是为开征房地产税作准备的。

    公众和舆论对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预防和惩治房产腐败乃至抑止房价的作用,一直给予了很高的预期。然而,不动产登记的客观出发点并不是从反腐、抑制房价考虑,物权公示和物权保护才是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初衷。公众希望不动产登记能够遏制官员腐败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不动产登记并不是反腐的神药。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简政放权、减少多头管理的有效举措,对于保护权利人合法财产权,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尤其是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具有重要意义。

    所谓不动产登记也就是“物权公示”,是指将不动产物权记载在国家设立的不动产登记簿上,公民能够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来确定权利和保护权利。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是产生私法效果的事实行为而非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不动产登记的实质功能是保护不动产所有人的物权,同时规范社会市场交易,反腐只是不动产登记的间接功能。

    另外,指望不动产统一登记抑止房价也不现实,不动产登记可能会刺激部分人员将拥有的房产变现,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房屋的使用率,但这个群体所持有的房子数量和整个大市场相比比重极小,影响房价走势的概率也相当有限。

    不可否认的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在客观上和技术上具有预防和遏制房产腐败的特殊意义。近年来媒体曝光的“房姐”、“房叔”、“房嫂”、“房婶”事件屡有发生,影响恶劣。而陕西神木龚爱爱事件就暴露出我国在不动产登记方面还存在管理混乱、分散登记等问题,该登记的没有登记、该公开的没有公开、该互通信息的没有互通信息,登记和管理、运行与监控完全脱离,导致“房姐”、“房叔”之类事件频发。从这个意义上讲,不动产登记制度具有不可小觑的倒逼功能,倒逼着公职人员廉洁从政、如实申报房产信息,把自己的房产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物权保护的利器而非反腐神器,让不动产统一登记承载过多的反腐预期,其实也折射出现行反腐制度体系的缺失。假若能够真正下决心全面推行官员财产公示制度,让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化和常态化,那么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就完全可以有效预防房产腐败问题。遗憾的是,“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楼”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至今未能建立。难怪公众对不动产统一登记寄予了过高的反腐预期。与其让不动产统一登记承载过高的反腐期望,不如下决心加快推行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完善相关的反腐制度体系建设。(燕赵都市报 刘武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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