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记者 袁伟华
3月1日不动产登记要开始了,各种渠道的相关消息满天飞。对于普通市民来说,不动产登记开始到底意味着什么,我们该怎么办?记者梳理了四个读者最为关心的问题,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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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手里的房产证用换证吗?
石家庄市民李女士家只有一套房,最近几天一直在关注不动产登记开始的消息,但是始终没有弄明白:我手里的房产证3月1日之后用去登记换证吗?
记者带您梳理一下有关不动产登记的相关政策。
不动产登记不光是房产确权
首先,3月1日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不动产登记也进入实际操作阶段。但实际上,不动产登记涉及了十类不动产权属的登记,并不仅仅是房产权属,只是房产权属与市民关系最为紧密而已。《条例》规定,共有十类不动产权属纳入登记,分别为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登记内容包括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而这次统一不动产登记平台之后,过去归国土部、住建部、农业部门、林业部门等等地方管理的不动产权,就打破了部门和地域的分割,由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管理,并依法公开查询系统。
有关房产确权这一块,3月1日开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全国所有城镇都必须将其纸质房产档案录入电子信息库,并建立本地的住房信息系统;全国所有地级以上城市的住房信息系统都必须与住建部联网,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延。集体土地、房屋建筑所有权等十类不动产纳入登记,国土资源部、公安部、民政部等9部门信息共享。
旧房本暂时不必换证
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常务副局长冷宏志介绍,《条例》实施后,无论是依法颁发的新版证书,还是因没有完成机构和职责整合,不具备颁发新证书而继续颁发旧证书的,以及条例实施前,有关部门依法颁发的各类证书,都继续有效,新版证书和旧版证书在一段时间内并行有效。等到依法办理转移变更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同时,各地不得强制要求当事人,更换《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不得增加群众和企业的负担。
记者从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房屋资产权属登记中心了解到,目前尚未接到与不动产登记相关的通知,房屋产权登记相关政策没有变化。
何时能去换新证
记者从河北省国土资源厅获悉,河北省不动产登记局已经挂牌成立。河北省国土资源厅不动产登记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省的不动产登记工作正在逐步开展,当前的工作难点主要在市县登记职责机构整合。
据悉,河北设区市、县(市、区)具体承担登记业务工作。将把不动产登记的申请、受理、审核、登簿以及发证、登记资料和信息管理、查询等属于不动产登记的职责,统一到一个部门,确保原来各类登记一线的业务骨干人员转入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
我省将利用现有资源,选择合适场地,尽快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窗口。建立健全“首问负责”等服务配套措施,制作便民办事指南和手册,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并颁发统一证书。
从记者了解到的情况来看,目前石家庄等市县的不动产登记工作正在推进过程中。
至于何时能够换证,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局长王广华坦言还有相当一部分地方还不具备发证条件。目前各省由本级政府来确定不动产登记机构整合到哪一个部门,在全国接近3000个县市区和300个地市州盟中不足5%完成了机构和职责整合,但原则是在今年年底之前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