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营造诚信守法的社会风气,树立优秀民营企业形象,2012年我省评选出了首批“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共计119家。经过两年的发展,为保证第一批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切实做到带头示范作用,进一步提高其称号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保证民营企业在市场化经济中保持激流勇进的态势,省工信厅和工商联将对第一批诚信守法示范企业进行考察评估。
考察评估共分为企业自查、全面检查、示范推广三个阶段。此次回访之旅为全面检查阶段。省工信厅和工商联将组成检查小组,采取现场考察、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形式对第一批“诚信守法示范企业”进行随机抽查,其他企业由所在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市工商联进行全面检查。经检查发现若有重大失信行为的,将取消诚信守法示范企业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