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自以为发现了一个“零成本、零门槛”的发财之道,于是从公司离职,开始自己单干。他注册了六七个QQ号,加入到各种QQ媒介公关群中,其中不少“长期合作”的“合作伙伴”从来不曾见面,他甚至连对方的性别、职业都不了解。删帖和发帖所需的价款通过“支付宝”、网络银行转账等线上方式进行。这种方式增加了犯罪的隐蔽性,也增大了有关部门监管侦查的难度。直至案发,司法机关查明,赵某曾收受数十人委托,向十几名各大网站的工作人员行贿,进行有偿删帖的“中介”服务。
据检方介绍,这些“权力掮客”有的是专门的“媒体公关营销公司”,也有部分兼职的“网络媒体中介”个人。在从公司和个人等“需求方”处了解到删除或者发布信息的需求后,“中介”便通过各种方式联系网站工作人员。有些是与相对应的网站工作人员直接有联系,更多的是通过另一个“中介”联系网站工作人员。每经过一层“中介”,下家便要收取一定的“手续费”。而网站的工作人员则通过有偿删帖服务,获取额外的不菲收入。于是,一个“各取所需”的互联网权力寻租供求市场形成了。
权与利网站编辑以权谋私
在这样的链条中,除了像赵某这样的“中介”能捞到好处,另一端的网站编辑也是链条中的“受益者”。据介绍,某知名网站汽车频道编辑赖某在网站工作将近10年,他先后担任财经频道、汽车频道的网络编辑。一次偶然的机会,赵某让赖某帮忙在该网财经频道将一篇涉及企业的负面信息删除,赖某发现这篇网文并非网站首页信息,而且正好是自己编辑权限内可以删除的,于是便偷偷将该文章从网页上删除,并收取了1000元“好处费”。随后,赵某只要接到与某网站有关的“生意”,都找赖某帮忙删除,而赖某也“乐在其中”,有时删帖“业务”少了,他还会主动向赵某询问:“赵哥,最近还有没有新的业务啊?”截至2013年案发,赖某在5年时间里收取了赵某的行贿款18万余元。
面对如此严重的网络编辑行受贿现象,华中科技大学舆情信息研究中心研究员曾润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网络编辑受贿现象猖獗,有偿新闻、收封口费的丑闻时有发生,归根到底仍是一句老话“有权力的地方,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督,就会导致腐败”。因此,曾润喜建议尽快制订涵盖网络新闻在内的法律法规,同时,网络新闻领域要尽快形成共同体,推进行业自律,相关部门也要加大事后审查力度。制图/李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