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帮网络推手发视频 原新浪视频编辑获刑

来源:广州日报  2014-11-16 14:29:25  责任编辑:高薇

    原标题:原新浪视频编辑被判刑有偿帮网络推手发视频 被判一年六个月

    新华社北京11月14日电 因接受尔玛天仙、尔玛互动公司委托,帮助网络推手“立二拆四”有偿推荐、发布视频,有偿删帖,原新浪网视频编辑吴俊、北京同科创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玉科14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一年四个月。两人均表示不上诉。

    公诉机关指控称,吴俊于2010年11月至2013年8月间,多次接受北京尔玛天仙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的委托,利用其担任新浪网技术(中国)有限公司视频编辑的职务便利,为两家公司在新浪网推荐、发布视频,并收受给付50100元,吴俊后被查获归案。案发后,吴俊的亲属帮助其退缴了52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吴俊作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应予惩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审判处吴俊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退缴的52000元,其中50100元予以没收,其余发还吴俊。

    同时,北京同科创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玉科因在2010年10月至2013年8月间,以营利为目的,接受北京尔玛天仙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委托,有偿删帖并收取删帖费用7万余元。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赵玉科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记者 鲁畅)

相关新闻

融媒体矩阵

想爆料?请拨打新闻热线0311-67562054,登录河北新闻网新浪微博(@河北新闻网官方)或通过投稿邮箱:(hbrbwgk@sina.com)提供新闻线索;时评稿件请投kangkaige2010@126.com,或直接加慷慨歌Q群167277165。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 2000 - 2015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 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