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成为新时期新疆民族关系主流。
民族关系历来是多民族国家和地区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事关其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新疆拥有13个世居民族、47个民族成分,是民族工作大区,特别是近年来,新疆民族工作的内外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民族关系出现不少新情况新问题,新形势下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重要性尤为凸显。自治区成立以来,特别是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自治区党委深入开展“五个认同”、新疆“三史”、马克思主义“五观”等宣传教育;提出并大力弘扬新疆精神,坚持用好“五把钥匙”;在各族干部群众中广泛开展交朋友、认亲戚、结对帮扶等活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进一步增强,各族人民既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又各得其所、各尽其能、各展所长,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得到切实巩固。
完善的制度催生新疆巨变。60年来,新疆从落后走向进步,从贫穷奔向小康,以翻天覆地的历史巨变,诠释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巨大优越性和旺盛生命力。60年的实践充分证明,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尊重历史、合乎国情、顺应民心、完全正确的好制度,体现了各民族的根本利益,得到了新疆各族群众的衷心拥护,必须要坚持好、完善好、落实好,绝不能有丝毫动摇。
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做好民族工作必须牢牢把握的政治方向。在新疆尤其要清醒地认识到,“三股势力”是破坏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根源,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道路决定命运,新疆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多文化的地区,做好新形势下新疆的民族工作,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正确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才是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最根本、最核心之举。
必须加快发展步伐。新疆由于各方面历史欠账较多,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比较突出,与全国一道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难度较大,必须加快发展,以保障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共同繁荣发展。要把发展的重点放在民生改善上,对南疆边远地区、贫困地区以及生态保护区实行差别化区域政策,尤其要突出抓好就业和教育,补齐发展短板。
迈上新起点,踏上新征程。过去,民族区域自治以其不竭的制度动力,创造了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奇迹;新时期新阶段,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必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的指引下,焕发出更大活力,引领新疆各族人民与全国人民一道,共同步入更加美好的未来。(新疆日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