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认为,需要加大对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训练。“树立法治意识,就是遇到问题首先从法律角度看一看,任何事情只要是违法的,不管做成什么效果,都是不可行的。”
对此,全会提出,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
不可否认,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公民的法治意识逐渐觉醒,法治理念有较大提高,但对法治的全民敬畏尚未形成。要让法治成为国人共识、建立起全民法治信仰,还有很长的路。
“当前,在我国的法治社会建设中,还存在一些纠结,公民权利意识觉醒与维权理性不足的矛盾即是其中之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分析,一方面,群众渴望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另一方面却不适应法律程序上的各种限制;一方面对他人侵害自己权益的违法行为义愤填膺,另一方面自己却可能违法、钻法律漏洞;一方面将其要求诉诸法律,另一方面却容易以极端方式维权。大部分人仍有遇事找政府解决的惯性。与此同时,由于缺少对公权力机关必要的信任,对其服从、配合、支持的程度则日渐降低。
寻找解决之道,全会提出:“牢固树立有权力就有责任、有权利就有义务观念。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2、实现全民守法,要先做到全民懂法
全会指出:“要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解读者认为,进行普法宣传是全民守法必由之路。实现全民守法,就必须做到全民懂法,这些都要靠普法宣传。
自1986年至今,全民普法教育规划已走过近30年,今年已进入“六五”普法规划中期。近几年,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通过大力加强普法宣传教育,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努力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环境。但我国国情要求普法工作者仍需在普法模式再创新上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