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新乐市法院的法官正在为公众开放日前来参观的学生讲解推行阳光审判的举措。贾敏杰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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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增强全民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重大任务,并从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等四方面进行了细化部署。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解读者普遍认为,全民守法是依法治国的基础,法治社会建设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深度推进的基石。只有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法律成为全民信仰,才能最终建成法治社会。
1、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领导带头是关键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莫纪宏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只有把大力推动全民守法作为重要支撑,增强全社会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才能形成守法光荣和守法有责的良好风尚。”
专家认为,全民守法是依法治国的基础,也是立法、执法、司法三者的末端,前三者的“营养”或者“毒素”,都在全民守法这个层面上堆积与滋生,盛开“鲜花”或者“恶之花”。只有通过制度设计,建立顺畅的纠错机制,才能筑牢法治社会之基。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需要循序渐进。“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领导带头学法至关重要,他们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对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有重要作用。”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傅士成认为,培育全社会的法治精神、法治信仰,需要从“大”处破题,才能形成全社会衡量是非对错的共同标准,“大”就是指领导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