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法路上还有多少“拦路虎”?

来源:新华网  2014-10-16 15:51:21  责任编辑:丁璨

    法律意识淡漠 粗暴执法扰民

    河南新郑夫妻半夜被抛墓地房屋被强拆,青海湟中孕妇遭城管殴打胎儿引产,黑龙江哈尔滨犯罪嫌疑人受到刑警和非警务人员刑讯逼供死亡……近一时期,由于粗暴执法、违法办案引发的事件引起社会普遍关注。

    执法人员本应成为公民权利的“守护神”,却屡屡执法扰民,甚至侵犯公民合法权益;执法部门本应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却因粗暴执法激发了冲突,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极端恶性事件。

    以征地拆迁为例,国家信访局统计表明,征地拆迁问题始终占全部上访案件的大半。群体性冲突事件中,有一半与土地问题相关,大部分为征地拆迁引起。

    专家普遍认为,滥用职权、法外用权、执法不当问题屡屡出现,重要原因之一是一些执法人员法律意识淡漠、素质有待提高。而要实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就必须在行政部门树立起依法行政的意识,尽快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莫纪宏说,今后要强调执法人员的职业良知、职业道德和法治信仰,着力打造一支职业化水平高、执法能力强的执法队伍。

    “要让一线执法人员重视法治,还必须用好考核指挥棒。”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建议,将“法治GDP”引入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中,解决基层法治建设问题。

    权力制约不够 执法寻租频发

    近一年来,广东省深圳市已连续有三个执法队队长因在查处违法建筑中涉嫌受贿而“落马”,涉案金额有的高达上百万元。违建者称,送了钱,对方就会少查、不查。

    在城建、环保、工商、税务等部门,一些手握权力的执法人员,一方面对守法者滥用职权,吃拿卡要,另一方面又成为违法违规者收买的对象,“收你钱财,给你关照”成了一些执法者与企业之间心照不宣的“潜规则”。

    这些执法者大多是基层一线干部,个别领导也不过是“芝麻”大的官,为何拥有这么大的权力?

    在我国,行政机关承担着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的管理任务,实施着80%以上的法律法规,其行政措施和执法行为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这些权力一旦失去制约,往往会成为一些执法人员以权谋私的筹码。

    专家认为,压缩权力寻租的空间,不仅要明确执法标准,合理规定执法人员的责任等,从长远看,还是要完善权力监督机制,从行政执法权得到有效约束。

    “只有把权力装在制度的笼子里,它才能不胡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指出,所有掌握公权力的主体,包括基层执法人员,都应纳入以权力制约权力、以制度制约权力、以法制监督和控制权力这样一种制度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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