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评估,走出“立后弃管”困局。浙江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孙志丹介绍,为检验立的法是否管用,浙江省创新立法后评估制度,引入第三方评估,中立客观地对法的质量进行评价。
孙志丹告诉记者:“近期,对《浙江省能源利用监测管理办法》和《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实施情况进行后评估,第三方客观提出问题,非常有针对性和操作性,我们立即借鉴,做出相应调整。”
“江苏在立法后评估方面也在不断探索。”江苏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高建新介绍,江苏去年出台《爱国卫生条例》,专门有一章针对烟雾危害控制问题,实施后社会反响很大,认为不具操作性。争议最大的就是哪些公共场所需要禁烟,机关会议室可不可以、饭店可不可以?为此,江苏搞了立法表决权评估论证会,请来各方代表,有烟民、烟厂、疾控专家、执法人员,让他们充分发表意见。通过评估论证、调查分析,最终确定9大类场所要禁烟,调整后各方都比较认可。
吸纳民智,广参与博吸收,力促开门立法
为最大限度凝聚共识、积聚民众智慧,力促开门立法,很多地方创新举措,广泛征求民众意愿,充分吸纳专家智慧,让各方博弈更充分,取得了较好效果。
——广征民众意愿,让博弈更充分。湖北省人大常委会2010年利用网络,对《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二审稿的审议过程进行现场直播,网民轻点鼠标即可坐在家里“旁听”会议分组审议情况。同时,有关广播电台、电视台也都进行了实况录播。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为探索民主立法、开门立法新的方式方法,对《山东省旅游条例》在网上进行立法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