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公正的载体,暖人的阳光”
2013年2月,程然终于走上了自己梦想的公诉岗位,并担任孝南区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她在不到10个月时间里办理刑事案件65件,成为公诉科之最,且无一例错捕错诉。梦想的舞台上,程然又开始刷新自己的“数字记录”。
作为未成年人犯罪办案组组长,2013年起,程然先后为全区10所学校的1万多名学生讲授法制课,她用法律和爱心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数据显示,当年孝南区未成年人犯罪比例为5.36‰,是历史上的最低点。
“送你一本专业书,请你好好学习学习,我的做法属于承包经营,是一种经营模式,不构成犯罪。”到公诉科不久,程然就面对了一位自诩为博士且又傲慢无礼的犯罪嫌疑人。
萧某与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一家壁纸销售公司。新公司成立后,萧某擅自将注册资金中的203.3万元从公司基本账户抽出,转入其私人账户用于炒股和消费。萧某不但否认有罪,并聘请某高校知名法学教授为其作无罪辩护。
面对这起高智商经济犯罪,程然迎难而上,查案卷、对法条,每天熬夜熬到凌晨。她提出:这是一起典型职务侵占犯罪,而非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合同诈骗罪,这得到了科里大多数同事的赞同。为夯实证据,她作了两次司法会计鉴定,又退回补充侦查完善证据材料,最终完全靠书证材料突破了这起“从头到尾零口供”的案件。
作为检察官,在程然内心里,“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公正的载体,暖人的阳光”。
“能不能帮帮忙?”2013年4月,程然接到了一位好友的电话。原来,好友的表弟汪某伙同他人将梁某打成轻伤,一直躲在外地不敢回家。
“我能帮的就是劝汪某自首,争取法律规定的从轻处理情节。”程然根据案情向好友解释法律的规定和汪某可能的处理结果,并说服好友主动联系汪某,在电话中对汪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说服汪某投案自首。
汪某到案后,程然又积极协调被害人,使双方自愿达成了补偿协议,法院最终依法对汪某从轻处罚,于2013年10月一审判处汪某缓刑。
看到汪某生活无着,但有一定的厨艺,程然与自己开餐馆的同学联系,撮合两人合资开了一家快餐店。如今汪某月收入过万,逢人便讲:“要不是程检察官热心肠,我现在仍然在外东躲西藏,度日如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