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在法治史上可以载下一笔,一些冤假错案在这一年被纠正。服刑近10年的张辉、张高平叔侄被依法再审宣告无罪;羁押12年的李怀亮被依法宣告无罪;背负“杀妻”之名入狱17年的于英生被宣告无罪。尽管我们痛心地说,迟到的公正不是公正,但不论时间间隔有多长,法律都要还人以公正,首先捍卫的就是法治尊严,也能把因此而跌入黑暗中的心灵打捞出来。
十八大以来,一批“老虎”落马,这场没有终点的反腐风暴,一个更加鲜明的亮点,就是把反腐纳入法治化轨道。从此,那些诸如“政治斗争”“刑不上大夫”“打苍蝇不打老虎”的论调与猜想,都渐失市场。
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部署后,习近平多次强调凡属重大的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这一年来,多项改革举措得到了法律授权,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具备了充分的法律依据。这体现的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更体现的是法治自觉。
信仰法治说难很难,说易很易。关键就在于通过每一个案件、每一个事件都把公正凸显出来、把法治的精神擦得更亮。由此,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心乃至信仰才会一点一滴汇聚起来。而有了这个最大共识,当代中国的进步就会越来越快,就谁也阻挡不了法治化的进程,谁也阻挡不了中国前进的脚步。
由是,我们期待一个法治中国更快走入现实。且待十八届四中全会为我们揭晓蓝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