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面,网络和信息安全并不局限于技术层面,也涉及到文化和意识形态的安全,值得我们高度重视。网络技术的裂变式高速发展,导致媒体格局和舆论生态发生重大变化。网络催生的各种新技术平台,使得越来越多的人习惯于通过手机等移动终端获取信息,新兴媒体话题设置和影响舆论的能力逐渐增强,传统媒体舆论引导能力受到挑战。同时,互联网的开放特征促进了信息的跨国界流动,世界范围内的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日益频繁。我们应在互联网文化传播中增强我们的国家认同、民族认同、政治认同和文化认同,保卫我们的“文化边疆”,捍卫国家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
第四、要将责任作为互联网发展的内在要求。互联网的发展惠及我们每一个人,促进互联网健康、持续发展是社会各界都需要肩负的责任。政府主管部门应当发挥引领作用,建设好、管理好、利用好互联网,推动国家网络法治建设,致力于构建互联网良好生态环境。互联网企业应当发挥主体作用,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履行社会责任,恪守商业道德,推进诚信建设,为中国互联网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核心竞争力。行业组织应当发挥纽带和推动作用,参与公共服务,扎实开展行业调查研究,团结业界,开展有特色、有影响的行业自律活动。广大网民,应当积极参与网络治理,要做到文明上网、理性表达,坚守“七条底线”,积极传播正能量。
第五、要将法治作为互联网治理的坚实根基。从全球范围看,在互联网治理方面,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各国形成了以法律为基础,综合运用技术、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的管理模式。在我国,依法治网是依法治国方略在互联网治理领域的具体体现和要求。
多年来,我国政府坚持依法管理、科学管理互联网,努力完善互联网管理体系,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互联网信息提供者及互联网用户等行为主体的责任与义务作出了规定,为构建健康、文明、和谐、有序的网络生态环境提供了法律保障。
但总的看,我国的互联网立法存在及时性不够、系统性不强、法律位阶较低等问题,特别是随着网络新技术新业务快速发展,相关法律问题不断涌现,如网民财产权益受侵害后难以取证、网络侵权案件管辖权存在争议、跨国网络犯罪法律适用困难等。我们要结合网络空间的全球化、虚拟化、动态化等特征以及互联网发展最新态势,加强顶层设计,构建互联网法律体系,认真展开调研,围绕关键基础设施、互联网资源、信息安全、垃圾信息、网络版权、电子商务、网络犯罪等方面及时开展相关的立法和法律修订工作。
同志们,朋友们!我国实现由网络大国向网络强国的转变,离不开党和政府强有力的领导,也离不开业界的共同努力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宇宙浩瀚,星汉灿烂。在未来万物互联的时代,连接天、地、人的将是互联网,而我们每个人都是这张“网”的编织者,让我们携手共创中国互联网更加美好的明天。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