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元户籍管理制度已成为我国生产力发展的重大阻碍,改革再难也要推进下去。国家必须加大财政投入,以保障利益再分配顺利进行,同时还必须要有足够的耐心和定力来持续这个过程,让不断提高的城镇化水平成为户籍改革最好的催化剂。
国务院昨天公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意见》明确,我国将逐步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这标志着实行了半个多世纪的“农业”和“非农业”二元户籍管理模式将退出历史舞台。
此次户籍制度改革力度之大前所未有,《意见》将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国户籍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此次改革也承载着一个具体任务,就是要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户籍制度改革与城镇化的密切关系,从4个多月前有关部门发布的一则政策“预告”中可见一斑——今年3月,《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公布,公安部有关负责人当时表示,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正式启动,户籍制度改革作为新型城镇化配套政策之一,预计将很快出台。
户籍制度改革是新型城镇化的配套政策,但改革的意义却远不止“配套”那么简单。自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正式实施起,我国逐渐形成了建立在农业和非农业两种户口基础上的二元社会。二元户籍制度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发展至今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阻碍。二元户籍阻碍了城市发展和农业现代化,不利于农业人口城市化顺利进行。同时,严格的户口迁移规定大大限制了公民正常迁移的需要,被社会广为诟病。
二元户籍制度以户口登记为依据,形成城乡分割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体系。二元户籍制度给城乡之间带来了巨大权利和保障的差别,甚至演化出“同命不同价”的社会悲剧。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赔偿金计算的主要依据是城镇或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于是,在一些刑事案件或意外事故中,受害者由于城乡户籍“出身”不同,各自得到的伤残或死亡赔偿金相差一倍甚至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