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改革要防滥发车补成“福利”

来源:长江网  2014-07-30 16:25:50  责任编辑:张娜

    16日,《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和《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中国公车改革全面推开。方案规定,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方案明确,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补贴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7月16日新华网)

    始于1994年的公车改革,历经20年终于破冰。昨日印发的公车改革的两个文件,不仅明确了公车改革时间表,而且确定了补贴标准等车改细节,这是此次公车改革的亮点。

    号称一百个文件都管不住的公款吃喝风在新一届中央的强势推动下被明显管住了,笔者也对此次公车改革充满信心。这一政策的正式出台,无疑彰显中央反腐的决心,赢得了网民们的普遍赞誉,但也有网民担忧:公车改革是好事,就怕执行走了样,只要允许有车,就会出现领导干部即领车补又用车的新问题;职位越高车补费就越高,可能会不公平,基层外出办事最多,补贴反倒最少;对本来就没车的科级来说,很容易成为变相涨工资了,等等。

    笔者相信,公车改革一定会取得实效,但面对诸多的具体问题,又会考验此次改革推进的效果,特别是要防止滥发交通补贴,即车补。

    其一,目前没有设立专门的公车改革监管机构,地方党委政府是廉政责任主体,自己执行并自己监管自己,虽然中央规定了补贴标准,地方可以参照执行,但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督,执行起来很难保证不走样,又如何确保地方单位不滥发车补呢?

    其二,无论《改革方案》还是《指导意见》的规定都留有太多余地,我们可以看到它们里面有大量“原则上”、“一般”、“基本”、“适时”这样的模糊用语,让地方在执行该规定时有很大的操作灵活性,很容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地方官员就可能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这也会造成滥发车补。

    其三,不知新政策下来后,目前的公务交通费报销制还否执行?如果执行,是否同时还发车补?这样肯定不合理。如果不执行,大家平均发车补,不管是司局级的1300元还是科级及以下的500元,都脱不了分肥性质,只不过是分多分少而已。对于因公常在外跑的来说也许不够,对很少外出的则是变相涨补贴。

    其四,公车是被拍卖了,但对于手中有权力的官员来说,想坐车并非难事,一些想巴结官员的企业正巴不得趁此给官员献车,是否会出现“领导车照坐,补贴照领”的情况?

    以上就是笔者对车改可能造成滥发车补几点担忧。笔者相信,只有扎紧“钱袋子”,才能管好“车轮子”。车改要跳出“越改越多、越改越乱”的怪圈,取消一般公车固然是治本之策,但一定要防止一些地方采取货币化补贴走样变调,致使滥发车补成为“变相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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