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伪满中央银行资金部外资课电话回复记录
此档案系伪满中央银行资金部外资课对于鞍山支店来电办理部队名义的25.2万元日元“慰安妇”购入资金一事的回复记录。外资课认为这笔资金需要先得到经济部的承诺才能办理。
14 日军爪哇宪兵队本部《军人犯罪调查表》
此档案系日军爪哇宪兵队本部形成的《军人犯罪调查表》中关于加卡尔塔造船所日军雇员的违纪记录。记录昭和十八年(1943年)十二月三日加卡尔塔造船所日军雇员酒后把当地妇女强行带往当地民宅,被拒绝后拔刀毁墙,被宪兵训诫并上交检讨书。
15 日军爪哇宪兵队军事警察关系《军人军属犯罪表(一月)》
此档案系昭和十九年三月五日形成,记载了一月二十五日日本陆军一等兵冲野孝次在禁止外出的情况下,到军队“慰安所”寻欢,耽误了出船时间。冲野孝次受到搜查并报告给宪兵坚部队军法会议长官处理。
16 日军爪哇宪兵队本部《宪兵月报(一月)》
此档案系昭和十九年三月五日形成,记载了第三船舶司军属未经允许在军队“慰安所”寻欢,被说服教育。
17 日军爪哇宪兵队本部《宪兵月报(一月)》
此档案系昭和十九年三月五日形成,记载了一月十三日日惹铁道工厂日军雇员酒后到军队“慰安所”殴打“慰安妇”,损坏器物,被通报处理。
18 日军爪哇宪兵队本部《宪兵月报(一月)》
此档案系昭和十九年三月五日形成,记载了一月二十二日南燃爪支厂一名日军雇员利用公出到军队“慰安所”寻欢,被通报处理。
19日军爪哇宪兵队本部《宪兵月报(一月)》
此档案系昭和十九年三月五日形成,记载了一月二十七日驻爪哇二七飞联的一名日本陆军士兵酒后到军队“慰安所”殴打“慰安妇”施以暴行,被通报处理。
20 日军爪哇宪兵队本部《宪兵月报(一月)》
此档案系昭和十九年三月五日形成,记载了一月五日独步一五七六部队本部陆军一等兵补,擅自外出到军队 “慰安所”寻欢,被通报并口头教育处理。
21关东宪兵队《邮检月报》
此档案系协和会东安省本部□□应善写给三江省绥滨街满洲帝国协和会青年团统监部申玉泰的信件摘抄,信中提及特殊“慰安妇”之多令人忧虑。此内容从信中删除后,信件照常发送。(注:由于档案破损等原因,翻译人员不能清晰明了,“□”符号是不能明确的内容)
22 北安地方检阅部《邮检月报》
该档案系昭和十六年(1941年)驻黑河日本军人武田武二郎写给秋田市大町四村上英子雄的信件摘抄,反映了了黑河陆军官舍一角开设“慰安所”的情况。档案记载,军队“慰安所”是士兵消遣解闷的地方,20名“慰安妇”全是朝鲜人,受“国家总动员法”约束来到这里。这封信被扣押。当时朝鲜是日本的殖民地,日军运用“国家总动员法”强征朝鲜妇女充当“慰安妇”。档案中“国家总动员法”几个字成为日军强征“慰安妇”的有力证据。
23 鸡宁临时宪兵队《思想对策月报》
此档案系鸡宁临时宪兵队《思想对策月报》有关“慰安妇”的内容,五月二十一日东安省勃利街两名朝鲜人到军队“慰安所”大闹,不瞒军队“慰安所”只招待军人及军属。
24 鸡宁临时宪兵队《思想对策月报》
此档案系鸡宁临时宪兵队《思想对策月报》有关“慰安妇”的内容,五月二日在牡丹江省绥阳街军队特殊“慰安所”附近电线杆上,张贴用白纸书写的招募“慰安妇”广告。
25 东宁宪兵队《思想半月报(十月前期)》
此档案系昭和十七年(1942年)十月十八日东宁宪兵队上报给关东宪兵队司令部的《思想半月报(十月前期)》。在此份报告的第一项内容中记载了十月八日在密山县兴凯军队“慰安所”,一日本妇女窃取朝鲜人“慰安妇”手表,并殴打“慰安妇”致伤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