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只是习惯肤浅地以他唱片卖的多少来判断他的成败,而忽略了他为什么要那样做音乐,甚至忽略了他最后为什么对音乐失控,变成反击的武器。
迈克尔·杰克逊是一个性格上腼腆害羞的人,在他单飞时,遇到一些非议,他往往会很委婉地通过歌曲来告诉人们他的想法,温和中带着一种自怜,比如《比莉·珍》。这种回应方式并没有起到任何效果,这逼着他必须在失控中完成对自我的救赎——但这根本做不到。
他曾对音响设计师说:“我要你制作出人类耳朵从来没有听过的声音。”在这张专辑中,杰克逊已经不知道他要什么了,最终的专辑是一堆无意义的音效堆积如山,这些可怕的声效真的能吓退那些张牙舞爪的人们吗?显然不能,但这可以让他更加充满戾气。
从歌词里也能看出杰克逊制作这张专辑的心态,对名望的痛恨(《尖叫》),对八卦媒体的诅咒(《小报迷》)。专辑既无整体感又无新意,能听到的是一个受伤的灵魂在发出绝望的呼号。
正如人们当年假设“猫王”再有一种可能时所幻想的那样:“只要让当时已经上了年纪并变得肥胖的普雷斯利放弃他拉斯维加斯/好莱坞式的生活方式,并把他关在一间放有一台装满他早期唱片的自动电唱机的房间里,他就会意识到自己曾是如此伟大,于是他就会重新开始同自我的竞争,从而恢复他昔日的荣耀。”
同样,假如杰克逊没有遭受到偏见,让他一如既往地专注于他的音乐中,他可以一次次地超越自己,直到极限。事实上,成名之路就是这样,是一种充满诱惑的残酷。
除了巡回演出,官司和绯闻消耗着杰克逊的时间和精力,但是他仍然在1997年制作了一张混音加新歌的《血染舞池》,即使不是新专辑,杰克逊也丝毫不敢马虎,他试图通过这张过渡性的专辑来完成他在音乐上的实验。从《真棒》之后,他的音乐已经越来越摇滚化,索性还不如把当下流行的音乐潮流再一次混进他的音乐中,看看会起到什么化学反应。电子舞曲开始大行其道,舞厅DJ已经逐步代替歌手成为音乐舞台上的指挥。杰克逊想尝试一下舞厅化的音乐是什么效果。而在其中的五首新歌中,杰克逊甚至冒着牺牲自己风格的危险紧紧地拥抱了工业噪音。比起很多老一代歌手在接受新音乐风格浅尝辄止的做法,杰克逊则是来一次深度融合,但不管怎么融合,作为后来者,他已经不具有这个领域的开拓者当年面对新音乐空间的想象力了,他只是新音乐潮流的替补队员。
经过各种尝试的迈克尔·杰克逊,最终明白,他太独一无二了,他只能是一个商业神话的创造者,而不是一个音乐潮流的领导者,他的音乐无法像他的形象和肢体动作那样容易被模仿。在录制《疯狂》时,他是世界上最孤独的人,走了一圈,他才发现,他的音乐也是孤独的。当他着手制作《无敌》时,他知道,该回归到他成功的起点了,他放弃了那些让他着迷的花哨音效的实验,希望用回到根源这样反潮流的方式再度成功。他为自己制定的目标是:卖掉1亿张。
当然,这样的制作思路更适合昆西·琼斯,但是他选择了罗德尼·杰金斯,杰金斯确实给他的这张专辑带来不少创新,所有能导致商业成功的要素在这张专辑里都包括了,也许换个歌手,他一定会凭借它获得成功,但是这些招数在杰克逊身上显得不灵了:在新一代的听众中,这些创新显得不足为道,而在老一代的听众中,又显得过于平常,没有《颤栗》或《真棒》中那样的亮点。迈克尔·杰克逊失去了他最后一次拯救自己的机会。